資料來源:113-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0,59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1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808千元,包括:
 (1)水電費3,44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348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91千元,係租用公務車租金
   。
 (3)稅捐及規費3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9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0千元。
 (4)保險費13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5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4千元。
 (5)物品46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238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4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89千元。
 (6)一般事務費28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94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571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0千元,係各型車輛2
     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85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81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476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39
   ,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0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910,000 5,502,000 408,000 7.42%
2000 業務費 5,808,000 5,412,000 396,000 7.32%
2006 水電費 3,448,000 3,307,000 141,000 4.2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91,000 291,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9,000 3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39,000 139,000 0 0.00%
2051 物品 467,000 417,000 50,000 11.99%
2054 一般事務費 282,000 188,000 94,000 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71,000 460,000 111,000 24.1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5,000 9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476,000 476,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02,000 90,000 12,000 13.33%
4085 獎勵及慰問 102,000 90,000 12,00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