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最高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2,25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50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412千元,包括:
(1)水電費3,30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20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91千元,係租用公務車租
  金。
(3)稅捐及規費3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9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10千元。
(4)保險費13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3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4千元。
(5)物品41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83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45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189千元。
(6)一般事務費18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94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46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0千元,係各型車
  輛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85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81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476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39,7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9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502,000 5,471,000 31,000 0.57%
2000 業務費 5,412,000 5,387,000 25,000 0.46%
2006 水電費 3,307,000 3,307,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91,000 291,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39,000 3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39,000 139,000 0 0.00%
2051 物品 417,000 416,000 1,000 0.24%
2054 一般事務費 188,000 206,000 -18,000 -8.7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0,000 366,000 94,000 25.6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5,000 147,000 -52,000 -35.37%
2093 特別費 476,000 476,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90,000 84,000 6,000 7.14%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 84,000 6,000 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