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1,34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18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0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157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43千元。
3.資訊服務費680千元,係電腦設備養護費。
4.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00千元,包括:
(1)辦理研究發展項目報告編校等經費182千
  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18千元。
5.物品1,220千元,包括:
(1)一般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費114千元。
(2)各類書表、憑證、刊物印製費36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等耗材
  費278千元。
(4)辦理員工各項訓練所需文具紙張等經費2
  81千元。
(5)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經費350
  千元。
(6)司法風紀宣導經費56千元。
(7)辦理司法替代役所需經費105千元。
6.一般事務費1,414千元,包括:
(1)因應審判業務所需法袍製作費,法警、
  庭務員制服費76千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94千元。
(3)辦理司法業務交流經費60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360千元。
(5)建物結構耐震評估及安全鑑定經費624千
  元。
7.房屋建築養護費5,248千元,包括:
(1)辦公大樓屋頂女兒牆防水整修工程326千
  元。
(2)辦公室地毯汰換更新工程2,020千元。
(3)辦公室鋁門汰換整修工程2,902千元。
8.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844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1,779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65千
  元。
9.國內旅費11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7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3)分區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27千元
  。
10.短程車資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11,180,000 5,336,000 5,844,000 109.52%
0200 業務費 11,180,000 5,336,000 5,844,000 109.52%
0201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200,000 200,000 0 0.00%
0215 資訊服務費 680,000 680,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00 400,000 0 0.00%
0271 物品 1,220,000 1,220,000 0 0.00%
0279 一般事務費 1,414,000 818,000 596,000 72.86%
0282 房屋建築養護費 5,248,000
0284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44,000 1,844,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17,000 117,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7,000 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