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最高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94,426,000 元()
計畫內容
行政業務屬書記廳並設事務、文書、研考、資料及訴訟輔 導等科,分別掌理行政業務,另設人事、會計、統計、政 風、資訊室等5室分別掌理人事、會計、統計、政風、資 訊業務。
預期成果
各盡所能,竭力合作,密切配合審判業務,對有關法令及 大法庭書類,裁判選輯,如期完成編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65,776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549千元,係院長之待遇經
 費。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1,206千元,係職員209
 人、法警10人之待遇經費。(含優遇庭長14
 人、優遇法官2人之待遇34,865千元)
3.約聘僱人員待遇46,338千元,係聘用人員72
 人、約僱人員2人之待遇經費。
4.技工及工友待遇8,200千元,係技工2人、駕
 駛4人、工友16人之待遇經費。
5.獎金70,743千元(含優遇庭長14人、優遇法
 官2人之年終工作獎金4,358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1,5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39,243千元。
6.其他給與4,29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19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7.加班值班費34,391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8,331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16,000千元。
(3)值班費60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21,60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政務人員離職儲金經費199千元
  。
(2)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6,195
  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3,331千元。
(4)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
  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1,875千元。
9.保險25,459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16,36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5,106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3,993千元。
465,776,000
1000 人事費 465,776,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54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1,206,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6,338,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200,000
1030 獎金 70,743,000
1035 其他給與 4,290,000
1040 加班值班費 34,391,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600,000
1055 保險 25,4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