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40,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憲法訴訟新制實務運作情形,適時檢討修正憲法訴訟  法及相關子法。 2.憲法訴訟程序公開透明。 3.促進憲法法庭與各界交流。
預期成果
1.實施憲法訴訟新制,使我國憲法審查制度朝向司法化、  法院化、裁判化,並提供人民更完整的基本權保障。 2.案件資訊公開透明,檢討法庭之友、關係人參與憲法訴  訟程序之實務運作與規定,廣納多元意見進入憲法法庭  ,共同思辨憲法議題。 3.參與國際憲法活動,提升憲法法庭在國際之能見度。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辦理憲法訴訟審判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6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憲法訴訟案件證人、鑑定人、特約通譯及專
 家學者等所需經費1,421千元。(顧問費975
 千元、評鑑裁判費120千元、國內旅費326千
 元)
2.憲法訴訟案件選任訴訟代理人酬金675千元
 。(顧問費)
3.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00千元。(一般通
 訊費)
4.辦理憲法訴訟案件所需審議、審查、紀錄、
 事務等經費3,966千元。(出席費360千元、
 稿費192千元、物品445千元、一般事務費2,
 806千元、國內旅費163千元)
6,662,000 8,902,000 -2,240,000 -25.16%
2000 業務費 6,662,000 8,902,000 -2,240,000 -25.16%
2009 通訊費 600,000 3,427,000 -2,827,000 -82.4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22,000 2,433,000 -111,000 -4.56%
2051 物品 445,000 445,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806,000 1,560,000 1,246,000 79.87%
2072 國內旅費 489,000 1,037,000 -548,000 -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