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9,781,000 元()
計畫內容
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加強辦理有關港澳政策研究規劃及蒙 藏情勢蒐集研析、臺港澳青年交流活動之協調執行、港澳 當地之聯繫服務,以及有關公權力議題之溝通磋商等事宜 ,增進臺灣與港澳交流與合作。
預期成果
透過委撰研究報告、專文及辦理座談會、研討會等方式, 廣泛蒐集港澳及蒙藏訊息,據以研判港澳及蒙藏情勢;強 化臺灣與港澳各項交流與合作,穩健推展各項交流及便利 人員往來;持續推動與港澳政府涉及公權力議題之協商, 以增進民眾福祉;加強在港澳當地之聯繫與服務工作,凝 聚駐地友我力量,提升駐館服務效能,並增進我與港澳間 之實質關係。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2 港澳交流事務之協調與執行 加強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及團體之交流、互訪
及合作,促進港澳居民對政府相關政策及臺灣
各項發展之瞭解,以強化彼此互利互惠之基礎
,編列:
1.強化辦理港澳青年來臺探索體驗或參訪、大
 專傳播相關科系學生來臺研習、港澳學生來
 臺參訪及分享民主發展經驗等活動,吸引來
 臺觀光、投資及就學,並促進對臺灣多元文
 化與各層面發展之瞭解等經費6,049千元。
2.辦理港澳各界人士及臺鄉、臺商參加國慶及
 政府規劃之交流活動,瞭解臺灣各項建設,
 並配合僑委會辦理接待工作等經費1,416千
 元。
3.加強與港澳各界重要人士或團體之聯繫與互
 動,主動邀請或接待港澳重要人士或團體來
 臺參訪交流,及向在臺之港澳生說明政府政
 策,與協助處理港澳人士在臺緊急與突發事
 件之人道關懷探視及慰問等經費600千元。
4.赴港澳辦理有關臺灣經貿或文化等展演活動
 ,促進臺灣與港澳之相關交流與合作等經費
 700千元。
5.辦理急難救助欠款追償之法律規定應繳納之
 各項規費及訴訟費用80千元。
6.補助民間社團辦理有關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
 或團體之交流、互訪合作;及輔導國內與港
 澳事務相關之民間團體協助政府推動港澳交
 流業務等經費2,387千元。
7.補助在臺之港澳學生社團辦理活動,以及協
 助推廣來臺升學事宜等經費130千元。
11,362,000 10,763,000 599,000 5.57%
0200 業務費 8,845,000 8,246,000 599,000 7.26%
0201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500,000 500,000 0 0.00%
0221 稅捐及規費 80,000 80,000 0 0.00%
0249 臨時人員酬金 800,000 800,000 0 0.00%
0251 委辦費 6,049,000 5,750,000 299,000 5.20%
0279 一般事務費 1,344,000 1,044,000 300,000 28.74%
0291 國內旅費 42,000 42,000 0 0.00%
0295 短程車資 20,000 20,000 0 0.00%
0400 獎補助費 2,517,000 2,517,000 0 0.00%
0437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517,000 2,51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