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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2-行政院主計總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0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5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以備執行歲出預算經費不足及業務臨時之需。
預期成果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本總處經常支出總額百
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1,850,000 1,850,000 0 0.00%
6000 預備金 1,850,000 1,850,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1,850,000 1,85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