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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3-總統府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總統府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811,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提供各項禮遇事項, 如按月致送禮遇金,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 各項事務等之費用,供應保健醫療等。  
預期成果
提供各項卸任禮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1 卸任禮遇 卸任禮遇經費,計需11,811千元。
1.馬前總統英九禮遇經費1,465千元。
 (1)禮遇金1,273千元。
 (2)保健醫療費用192千元。
2.蔡前總統英文禮遇經費10,346千元。
 (1)禮遇金2,038千元。
 (2)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第1項第3
   款規定,編列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
   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8,000千元。
 (3)保健醫療費用308千元。
11,811,000 8,811,000 3,000,000 34.05%
1000 人事費 3,311,000 3,311,000 0 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311,000 3,31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8,500,000 5,500,000 3,000,000 54.55%
2054 一般事務費 8,500,000 5,500,000 3,000,000 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