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交通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8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603,83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交通事業移轉民營,政府應負擔之各項權益照護支出 ,包括民營化前退休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三節(年終)慰問 金、早期退休人員生活困難濟助金、挹注退撫基金因調降 退休人員所得節省經費等。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各項照護支出之撥付,賡續交通事業民營化政策 之執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交通事業民營化前員工退休撫卹照護給付 1.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業奉行政院110年5
 月14日院授主基營字第1100200583號函核定自
 113年1月1日起裁撤,故原由該基金編列政府
 辦理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應負擔之各項法定義
 務支出,自113年度起移由各事業主管機關編
 列年度公務預算辦理。
2.本部主管民營化事業機構民營化前及原電信總
 局組織條例修正施行前退休(撫卹)人員各項退
 休撫卹照護費用,均係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
 條例施行細則」第28條之1規定暨行政院97年1
 2月23日院臺經字第0970052985號函同意,應
 由政府負擔之支出項目,包括月退休(撫卹)金
 、殮葬補助費、三節及年終慰問金、早期退休
 人員生活困難濟助金、挹注退撫基金因調降退
 休人員所得節省經費等。 
3.本年度編列預算7,603,837千元,包括臺灣汽
 車客運公司1,027,004千元、臺灣鐵路貨物搬
 運公司1,118千元、中華電信公司6,563,206千
 元、陽明海運公司4,825千元、台灣航業公司7
 ,684千元。
7,603,837,000
1000 人事費 7,594,701,000
1030 獎金 90,729,00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7,503,972,000
4000 獎補助費 9,136,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15,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1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