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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2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2,18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2,18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14年度退休法官61人,所需退養金82,72
 8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金
 559,460千元。
642,188,000
1000 人事費 642,188,00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642,1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