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海洋保育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1頁
預算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7,169,000 元(
計畫內容
1.訂定中長程個案計畫,研擬海洋保育具體執行方案。 2.健全海洋保育法制,強化相關法規及管理計畫。 3.充實海洋保育資訊管理系統功能,提供政策擬定及計畫  執行之參據。 4.調查海域生態、盤點自然地景,並監測重要開發案件生  態;運作海洋保護區網絡,推動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  協調及執行國內海洋保護區維護及管理工作,並規劃及  評估海洋保護區、OECM及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5.積極參與國際海洋保育、生物多樣性相關會議及雙邊交  流,掌握最新國際海洋保育趨勢,及早研擬因應對策。 6.推動海洋保育教育宣導,強化民眾海洋保育觀念。 7.海洋保育類、瀕危及易危之野生動物資源調查與評估。 8.推動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辦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  物違法查緝及利用管理,防止海洋生物外來種入侵。 9.推動降低漁業混獲忌避措施並優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救援組織量能及設備。 10.推動向海致敬-友善釣魚行動方案及魚種資源評估,並   推廣永續海洋生態旅遊。 11.推動海洋藍碳棲地復育計畫,增加碳匯能量,提升因   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12.建立海域環境水質監測檢測品質制度,監測海域、海   灘水域水質,調查國內重要港口(商港、漁港)港區底   泥。 13.辦理許可審查及現地查核,整備各項應變所需應變機   制。 14.進行海洋廢棄物調查、監控、清除及回收再利用。 15.強化海洋污染應變人力訓練。 16.自然與人共生,推動全民海洋保育教育並強化守護量   能。 17.推動海洋保育觀察員查核體制,觀察、監測、蒐集資   料及監督各項海上作業。  
預期成果
1.落實執行中長程個案計畫海洋保育方案,強化海洋保育  工作。 2.推動海洋保育法與野生動物保育法及修訂海洋污染防治  法相關子法,完備海洋保育法制。 3.強化海洋保育網資料庫功能,積極整合公私部門海洋保  育科學資訊,作為海洋保育政策研訂之依據。 4.辦理海洋重要生態系及保護區長期監測及基礎調查,整  合科學資料及研究文獻,盤點生態熱點或潛力區域,以  建立評估指標及經營管理策略;積極推動海洋保護區及  海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劃設及監督維護,並提升棲  地之生態系服務價值。 5.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等國際相關會議,促成國際海洋保育  事務合作,瞭解及研析他國海洋保育政策具體作法。 6.出版及製作海洋保育教育出版品、教材、教具,建立海  洋保育教育中心,多元推動海洋保育教育,提升民眾海  洋保育意識。 7.辦理海洋保育類、瀕危及易危,或受關注之動物調查與  資源評估,掌握我國海洋生動物族群及資源動態。 8.落實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管理,降低違法情事,避  免本土生物多樣性遭受威脅。 9.輔導漁民裝設混獲忌避措施,強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救援網絡,優化海洋保育類生物救傷場域。 10.建立垂釣資源管理利用,維護環境友善釣魚秩序,提   升整體釣魚環境,宣導友善賞鯨2.0,推動友善賞龜、   友善潛水/珊瑚等觀念。 11.辦理臺灣周遭海域及沿海碳匯生態系之盤點調查,擴   大海洋碳匯棲地復育面積。 12.建立海域環境之監測方法及海域水質檢測之品質制度   ,監測海域、臨海掩埋場及熱門海灘水質,調查國內   重要港口港區底泥,以掌握我國海域環境品質並公告   監測結果。 13.審核及現地查核各項海洋污染防治(許可)、確保業者   落實執行許可計畫,強化港口污染查核,並統合各機   關防止陸源廢棄物污染,落實預防減災之措施。 14.解析海洋廢棄物分布及來源,清理海洋廢棄物,公布   海廢地圖,強化宣導海洋環境保護策略;擴大淨海大   聯盟量能,推動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15.強化海洋油及海運化學品污染應變人力養成訓練;補   助19個臨海縣市辦理海污防治演練兵推工作。 16.獎勵企業及民間團體投入海洋保育工作,強化海洋保   育巡查工作,推動海洋保育志工,與在地守護團隊合   力守護海洋,並鼓勵更多民眾加入公民科學家的行列   ,進而深化海洋保育觀念。 17.由海洋保育觀察員辦理船舶、海洋設施、海域工程或   周圍從事觀察、監測及蒐集資料等任務,以減輕或避   免對海洋生物及生態環境造成衝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7 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 依行政院112年5月26日院臺交字第1121022650號
函核定「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本計畫主要
辦理精進海域環境品質、提升海污防治及強化海
廢治理。總經費2,019,470千元。執行期間113至
116年,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270,1
62千元,包括業務費123,300千元,設備及投資1
50千元,獎補助費146,712千元,其內容如下:
1.委託辦理123,300千元,包括: 
 (1)辦理海洋廢棄物調查相關工作計畫所需經
   費6,400千元。
 (2)辦理海洋廢棄物清理所需經費3,000千元。
 (3)辦理海洋環境多元化宣導所需經費6,000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千元)。
 (4)辦理海廢國際交流事務所需經費6,000千元
   。
 (5)強化海廢再生聯盟運作並協助建立產品碳
   足跡所需經費6,000千元。
 (6)強化及推廣淨海大聯盟所需經費3,000千元
   。
 (7)新增海域環境相關規則及監測方法所需經
   費5,000千元。
 (8)辦理海域水質監測計畫所需經費4,800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00千元)。
 (9)辦理海上化學品污染應變機制評估建置及
   人力訓練所需經費4,000千元。
 (10)辦理港區底泥監測所需經費9,600千元。
 (11)研擬及蒐集新興海洋污染管理策略所需經
    費3,000千元。
 (12)辦理海洋污染應變人力培訓所需經費8,50
    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38千元)
    。
 (13)海洋衛星遙測監控及建立AI辨識海洋廢棄
    物能力所需經費20,000千元。
 (14)研析海廢與氣候變遷之相互影響及建立海
    廢再利用產品之經濟與環境效益評估模式
    所需經費7,000千元。
 (15)辦理海洋環境教育推廣活動所需經費6,00
    0千元。
 (16)發展海洋廢棄物智慧調查及建立溯源追蹤
    模型所需經費9,500千元。
 (17)建立並研析良好公私協力執行計畫所需經
    費6,500千元。
 (18)強化臺美、臺日海洋廢棄物實質國際交流
    與合作所需經費4,000千元。
 (19)執行海域及港口、海灘水質監測所需經費
    5,000千元。
2.購置水質即時監測設備所需經費150千元。 
3.獎補助費146,712千元,包括: 
 (1)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洋污染教育、演練
   及兵推等業務8,666千元。
 (2)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海洋廢棄物清除、回
   收再利用量能92,446千元。
 (3)補助各地方政府建辦理水質監測相關事務4
   3,600千元。
 (4)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海洋廢棄物清理2,000千
   元。
270,162,000
2000 業務費 123,300,000
2039 委辦費 123,3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5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50,000
4000 獎補助費 146,712,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9,512,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95,2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