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2頁
預算機關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58,868,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行政院年度施政方針,辦理中、長程及施政計畫等  工作。 2.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辦理國家化學物質管  理政策研析及跨部會協調、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幕僚  事務。 3.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7條至第49條規定,  推動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基金籌劃、設置及徵收等相關  工作。 4.辦理年度計畫管制與評核作業、文書管理流程及重要事  項追蹤管考、輿情彙集研析及回應等事宜。 5.研析國際化學物質管理趨勢,依據國際公約公告化學物  質相關資訊,檢視我國辦理情形及推動跨部會合作等工  作。 6.辦理資訊網站、內部系統建置、整合與維運等業務。 7.辦理各項資訊設備維運、汰舊換新、共構機房相關軟硬  體更新作業、建置高速網路設施及雲端運算環境等工作  。 8.辦理系統資安檢測、異地備援及資訊安全防護等相關服  務。 9.蒐集國內外化學物質管理現況,進行標的化學物質國內  運作調查,評估可行之管理制度檢討,並完備毒性及關  注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法規與輸出入管理等制度。 10.配合法規增修訂,依法督導與協助各地方政府執行毒   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管理,包括輔導查核,許可文   件、運作記錄及申報、標示管理等法定應辦事項。 11.依據管理及列管業者申報需求,精進及維護毒性及關   注化學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功能,健全並更新資料庫系   統,有效掌握運作狀態。 12.辦理化學物質後市場查核及輔導作業,掌握列管化學   物質流向並持續提升網路交易查檢機制及加強輔導電   商平台業者落實自主檢核及管理,防堵網路違法販售   。 13.持續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提升化學物質邊境查驗之   管理量能。 14.執行環境用藥管理法,督導並協助各地方政府強化環   境用藥之查核及查驗登記。 15.配合環境用藥管理法規之修訂,強化資訊系統應用之   深度及廣度。 16.辦理化學物質登錄資料審查作業,維護並精進登錄資   訊系統功能,優化登錄架構與提升資訊應用。 17.研析採以物質暴露及風險為基礎,整合規劃相關規範   、篩選及執行措施,辦理危害及暴露評估個案輔導,   協助登錄人補充或修正相關資訊,調整風險評估方式   及參數。 18.依部會化學物品管理需求,提供客製化異常廠商篩選   功能。 19.以應用面向,研訂跨部會化學物質資料統整架構,擬   定資料標準化處理流程,創造資料應用價值。 20.執行無毒家園之民生關注議題管理,擬定風險溝通政   策與執行計畫,並辦理化學物質管理之教育訓練及風   險溝通等工作;辦理綠色化學獎勵及推廣事宜。 21.持續強化毒性化學物質及具危害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   防管理及測試。 22.強化毒性化學物質及具危害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相   關系統,以確保運作安全管理。 23.持續推動毒災防救業務,以強化災防體系效率。 24.精進災害應變體系,強化跨部會合作,進行危害化學   品運作場域風險評估。 25.維持及提升環境事故之專業諮詢、監控及整合處理能   量。 26.進行毒災防救技術研究發展,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相關   研習及專業訓練,提升救災體系人員專業能力。 27.強化南區毒化災專業訓練場及資材調度中心營運維護   、建置北區及中區毒化災專業訓場。  
預期成果
1.訂定本署中、長程及年度施政計畫,研析年度施政績效  ,作為未來施政參考。 2.跨部會協調化學物質管理措施,凝聚部會間合作共識,  彙整各部會「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施政成果,  持續研析精進我國相關政策;並辦理國家化學物質管理  會報幕僚事務,協助會報及相關會議召開。 3.完成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基金設置前置相關作業,包含  資料蒐研、完備相關法規、會議辦理、代收金融機構遴  選及收費系統查核制度等。 4.落實列管重要施政計畫、重要事項追蹤管考及輿情彙集  研析、回應等事宜。 5.持續蒐集研析國際化學物質管理資訊,配合國際公約公  告化學物質相關資訊,掌握國際趨勢,探討我國管理策  略,積極推動及建立跨部會合作模式,以提升我國化學  物質管理管制措施之成效,接軌國際。 6.加強網站資訊服務效能,確保資訊業務持續運作。 7.加強共構機房相關軟硬體更新、維運及建置,確保資訊  系統、資訊設備及網路環境之效能與可用性,讓使用者  易於取用本署資訊服務。 8.強化資安防護作業,全年無休監控網路狀況,健全資訊  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資訊網站及系統資料之安全性。 9.接軌國際管理趨勢及國內需求,建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  質管理架構與方式,完備利害關係人溝通與協商機制,  利於受管制運作者依循法規規定。 10.強化各地方政府執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各運作行為   與運作場所之查核及管理,避免化學物質污染環境,   落實化學物質妥善管理。 11.完備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法令規定,並透過申報   管理系統,掌握運作動態,以作為查核基礎。 12.持續掌握追蹤列管化學物質流向,輔導運作業者落實   上下游之運作管理;精進網路交易查檢機制,輔導電   商平台業者強化自主檢核管理,防堵網路違法販售。 13.完備邊境貨品查驗作業,以提升邊境查驗之管理量能   ,杜絕非法輸入。 14.辦理有效成分抽驗檢測、查核市售環境用藥標示及環   境用藥廣告,並加強執行偽、禁、劣藥查核,確保安   全使用環境用藥。 15.加強環境用藥及病媒防治資訊蒐集管理及運用,提升   國人對環境用藥的認知。 16.掌握國內化學物質資料,優化登錄制度及資料蒐集方   式,並維持跨部會化學物質登錄聯繫及交流,精進化   學物質登錄系統並提升資訊應用。 17.整體規劃更具效益之風險管理可行架構及配套措施,   建置本土化之化學物質風險評估方法及參數。 18.結合大數據分析技術,建立分析模組,輔助政策與策   略研擬。 19.檢視化學雲底層資料正確性,提升整體資料品質的機   制。 20.建立符合國際趨勢之民生關注議題管理準則,強化不   同族群化學科普知識,多元化運用各類平臺,提高利   害關係者對生活中化學物質認知;鼓勵各界朝向綠色   無毒轉型,公開表揚並推廣綠色化學理念,供各界學   習仿效。 21.加強經常性執行災害預防整備工作,包括廠場輔導、   應變測試、聯防組織推動、整備毒災防救資材等工作   ,確保運作安全。 22.強化毒性化學物質中央災害防救工作,擴充及維護危   害預防及運送管理相關資訊系統功能,確保災防業務   正常運作。 23.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毒災防救業務,督導執行危害預防   及應變計畫,支援縣市辦理複合型災害演習等,以強   化業者事故責任與應變處理能力。 24.補強災害防救管制斷點,強化災害預防及事故之緊急   應變,降低危害發生頻率。 25.維持政府機關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支援機制,   提供即時危害性化學物質專業諮詢服務,提升專業諮   詢及環境事故監控與處理能量。 26.提升毒災防救技術研究能力,加強培訓政府及業界毒   化災專業應變人才,辦理國內外毒化災專業訓練,充   實應變相關硬體設施及偵檢器材,提升毒化災體系應   變人員整體專業能力。 27.強化南區毒化災專業訓練場軟硬體功能及資材調度中   心營運維護、建置北區及中區毒化災專業訓場。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綜合規劃 1.為研擬化學物質管理施政方針、重要措施與政
 策推動,辦理部會協調交流,持續滾動式檢討
 與精進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綜合管理
 方案等事務,編列13,736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
 (1)通訊費,辦理業務所需之郵資及電信費,
   需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依業務所需辦理會議
   、座談會、說明會、講習、訓練等事務,
   邀請專家學者或講師相關費用,需300千元
   。
 (3)委辦費11,930千元,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國家化學物質管理
     政策綱領」,辦理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
     策研析及協調整合計畫,蒐集國內外最
     新發展趨勢,修訂後續相關政策,並強
     化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決策及跨部會協調
     機制,蒐整各部會施政成果,需4,950千
     元。
   <2>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
     7條,辦理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基金徵收
     推動工作、基金設置及收費系統維護計
     畫,執行基金徵收前置作業,包含研擬
     基金收費辦法及遴選與介接代收費金融
     機構等工作;蒐研國內外最新資訊、統
     計試算各類收費情境及研析基金補捐助
     及代支、求償等資料,需6,000千元。
   <3>辦理化學物質網路資訊資料蒐集,掌握
     化學物質訊息動態,以作為施政參考,
     並強化本署新聞教育訓練,需980千元。
 (4)物品,購置文具、紙張及辦公使用消耗品
   等,需30千元。
 (5)一般事務費,辦理政策推動,招募環保志
   工及培訓工作,及考評等綜合管理業務,
   需1,276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需130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需20千元。
2.配合國際公約列管化學物質,研析國際管理趨
 勢,檢視我國管理情形,並與國際接軌辦理國
 際交流合作與部會協調等事務,編列25,090千
 元,辦理以下業務:
 (1)通訊費,辦理業務所需之郵資及電信費,
   需1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依業務所需辦理會議
   、座談會、說明會、講習、訓練等事務,
   邀請專家學者相關費用,需50千元。
 (3)委辦費21,200千元,內容如下:
   <1>執行亞太經濟合作化學對話之相關推動
     計畫,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
     ),蒐研彙整我國與亞太經濟合作之化學
     物質管理相關資料,需1,200千元。
   <2>推動及掌握最新化學物質管理之國際公
     約(2公約1計畫等)、關注化學物質趨
     勢及國內各部會執行狀況,並瞭解全氟
     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現況與最新國際
     趨勢,辦理跨部會PFAS管理行動計畫及
     建立數據資料庫,作為研擬相關政策之
     基礎,需20,000千元。
 (4)物品,購置文具、紙張及辦公使用消耗品
   等,需10千元。
 (5)一般事務費,執行臺美環境保護合作協定
   第15號計畫,辦理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管
   理工作、國際交流及跨部會事務等,需2,7
   40千元。
 (6)國內出差旅費,需40千元。
 (7)國外旅費1,040千元,內容如下:
   <1>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化學物質管理
     等相關會議,需200千元。
   <2>參加「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
     約」締約方大會、審議委員會及相關會
     議,需280千元。
   <3>參加「鹿特丹公約」締約方大會、審議
     委員會及相關會議,需280千元。
   <4>參加「汞水俣公約」締約方大會、審議
     委員會及相關會議,需280千元。
3.強化機關資訊安全防護能量,整合擴充各業務
 網站軟硬體資源,辦理資訊整合規劃及資訊安
 全相關教育訓練等事務,編列23,713千元,辦
 理以下業務:
 (1)通訊費,辦理公務聯繫及辦公空間網路所
   需電信費等,需2,951千元。
 (2)資訊服務費16,606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
   費3,600千元,內容如下:
   <1>整合本署各業務網站,並維運與更新、
     建置業務網站雙語化,更新擴充化學物
     質資訊系統所需軟硬體,需資訊服務費3
     ,124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200千元
     。
   <2>辦理資訊設備(主機及周邊設備)維運
     及辦公空間資訊安全監控作業,需資訊
     服務費6,335千元。
   <3>辦理化學物質管理業務及相關行政事務
     所需之共構機房網路、資訊軟硬體設備
     購置與維運,需資訊服務費3,800千元、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200千元。
   <4>購置日常處理公務所需軟硬體及辦理設
     備維修等,需資訊服務費1,200千元、資
     訊軟硬體設備費200千元。
   <5>運用勞務承攬人力辦理電腦、周邊設備
     及網站維護作業,需資訊服務費2,147千
     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依業務所需辦理會議
   、座談會、說明會、講習、訓練等事務,
   邀請專家學者或講師相關費用,需30千元
   。
 (4)物品,辦理業務所需之電腦週邊耗材、碳
   粉匣等,需526千元。
4.依據行政院113年1月10日院臺環字第11210470
 45號函核定「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
 畫」,跨部會合作推動「優化化學物質安全管
 理」、「掌握化學物質運作風險」、「健全化
 學災害防護量能」及「完備化學災害應變體系
 」等4大策略,總經費9,666,986千元(另基金
 預算550,000千元),執行期間114年至118年
 ,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115年度以後經費需
 求計8,497,476千元),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
 1,169,510千元,其中本項目配合編列5,000千
 元,建置高速網路設施及雲端運算環境工作,
 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00千元。
67,539,000
2000 業務費 58,939,000
2009 通訊費 3,011,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6,606,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80,000
2039 委辦費 33,130,000
2051 物品 56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16,000
2072 國內旅費 170,000
2078 國外旅費 1,040,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8,6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