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249,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藥藥效及毒理學研究。 2.中藥成分分析與藥物開發研究。 3.中藥方劑與製劑改良研究。 4.委託辦理臨床中醫藥研究。 5.進行國內外中醫藥學術交流。 6.與新南向國家進行傳統醫學交流與研究。 7.協助新南向國家藥用植物研究,拓展資源利用。 8.藥材標本蒐集。 9.教學藥園植栽與維護,辦理教育導覽活動。 10.中醫藥歷史與典籍文獻研究、系列叢書之編輯發行,   「中醫藥雜誌」、「研究年報」之編印出版等。 11.中醫藥研究資源的管理與應用。 12.進行臺、陸產藥用植物差異性研究 13.精進中藥分析方法。 14.執行中醫藥臨床療效評估與交互作用研究。 15.蒐集傳統中醫藥文化資料。  
預期成果
1.測定中藥之藥理與毒性作用。 2.測定中藥化學成分以及生物活性作用,並利用合成方式  進行藥物開發。 3.提供中藥方劑與製劑科學化之數據。 4.提出中醫藥之臨床實證。 5.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參訪國際中醫藥學術與研究機構  。 6.充實及提升研究人員中醫藥知識。 7.持續辦理人員交流、訪問講學、學術會議,進一步提升  新南向國家與臺灣對彼此傳統醫學之瞭解,深化與合作  機構間的互動。 8.中藥藥用植物保存及中藥標本蒐集,提供教學與研究需  要。 9.中藥材展示與解說。 10.完成中醫藥典籍相關研究文獻之彙編、「中醫藥雜誌   」、「研究年報」之出版。 11.完成研究人員期刊論文之回溯建檔並新增博碩士論文   書目、摘要資料,專題演講等相關資料之建置;加入   臺灣學術機構典藏平臺,藉此提升本所研究成果之能   見度與被引用率。 12.精進中藥材與製劑品質。 13.促進中醫藥實證研究。 14.建置傳統中醫藥文獻知識庫。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
期」奉行政院110年6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000158
71號函核定,總經費784,483千元,執行期間為1
11至114年,111至113年度已編列598,190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86,293千元,本科目編
列13,34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新南向國家醫藥研究合作,研究成果專利
 申請與維護等,計列8,325千元(通訊費10千
 元、稅捐及規費5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1,950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千元、物品5,312
 千元、一般事務費473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
 養護費230千元)。 
2.辦理新南向國家中草藥工作坊或國際交流研討
 會、新南向國際學者邀請講學及其他相關專家
 會議活動等,計列500千元(保險費5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0千元、物品90千元、一
 般事務費170千元、國內旅費40千元)。 
3.至印度考察傳統醫藥產官學研機構,計列408
 千元(國外旅費)。 
4.購置等溫滴定分析儀等,計列4,113千元(資
 本門)(機械設備費4,113千元)。
13,346,000
2000 業務費 9,233,000
2009 通訊費 1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0,000
2027 保險費 5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9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50,000
2051 物品 5,40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43,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30,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
2078 國外旅費 40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113,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4,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