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54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96,757,000 元(
計畫內容
1.中醫藥業務宣導。 2.中醫規劃及管理。 3.中藥規劃及管理。 4.中藥查驗登記及查廠。 5.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6.中醫藥振興計畫。 7.健康台灣-中醫多元人才培育。  
預期成果
1.精進中醫臨床訓練制度,提升中醫醫事人員執業素質,  提供優質中醫醫療服務。 2.健全民俗調理業管理,提升訓練課程品質,完備技能規  範及訓檢用制度。 3.健全中藥藥政管理及實施上市中藥監測,確保中藥用藥  安全。 4.健全中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制度,辦理GMP中藥廠後續  查廠41家。 5.推動中藥廠管理與產業提升,辦理相關計畫4項。 6.進行國際與新南向中醫藥交流,促進中醫藥品質提升及  雙邊實質交流。 7.健全中醫醫療照護體系、優化中醫藥管理法規及制度、  精進中藥材源頭品質控管、促進中藥產業創新加值、強  化上市中藥(材)安全監測機制、提升藥事服務及衛生  教育,推動中藥品質國際化及產業鏈結國際,以落實中  醫藥發展法。 8.推動中醫醫療機構跨層級聯合訓練,培育中醫多元人才  ,充實訓練品質與量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 「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
期」奉行政院110年6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000158
71號函核定,總經費784,483千元,執行期間為1
11至114年,111至113年度已編列598,190千元,
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86,293千元,本科目編
列5,695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中藥產業國際法規研析相關作業等所需行
 政費用,計列1,115千元(通訊費3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122千元、物品90千元、一般事
 務費850千元、國內旅費30千元、運費20千元
 )。
2.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法規制度探討及強化
 雙向合作交流計畫等,計列4,371千元(委辦
 費)。 
3.辦理新南向國家傳統醫藥事務考察,計列209
 千元(國外旅費)。
5,695,000
2000 業務費 5,695,000
2009 通訊費 3,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2,000
2039 委辦費 4,371,000
2051 物品 9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50,000
2072 國內旅費 30,000
2078 國外旅費 209,000
2081 運費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