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27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27,020,000 元(
計畫內容
1.醫政業務宣導。 2.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 3.醫療業務督導管理。 4.替代役。 5.健全醫療衛生體系。 6.提升醫事機構服務品質。 7.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 8.健全緊急醫療照護網絡。 9.新南向推動國際健康產業。 10.辦理生產事故救濟。 11.偏鄉醫師留任獎勵業務。 12.優化兒童醫療照護體系。 13.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業務。 14.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相關計畫。 15.健康台灣-投資醫療永續發展。  
預期成果
1.提供具體之法令依據,擴充及維護資訊管理系統,以利  管制與執行,加強醫事人員與醫療機構之管理,以維護  國民健康,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2.落實衛生財團法人基金會之監督管理177家,促進其公  益績效;完成醫療財團法人及醫療社團法人財務報告審  查110家,以落實各法人之監督管理。 3.預計辦理替代役專業訓練3場,以提升役男專業知識;  另配合內政部替代役政策,協辦替代役備役役男訓練,  強化替代役備役役男之於緊急情況下受召集之專業應變  能力。 4.辦理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工作,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完成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基準研修作業,訂定合理人力  配置標準;推動病人安全工作目標,預計參與醫院家數  400家。 5.健保卡加註器官捐贈意願預計30,000人;推動醫療機構  廢棄物減量與資源回收工作,輔導醫療機構進行廢棄物  及廢水自主管理。 6.辦理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相關配套措施及計畫;建立以  實證為基礎之醫事人力規劃,並建立定期醫事人力評估  機制。 7.推廣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設置與應用,預  計認證安心場所3,500個;75%縣市至少有急救責任醫  院提供24小時兒科專科醫師急診醫療服務1家。 8.撥充生產事故救濟基金,確保產婦、胎兒及新生兒於生  產過程中發生事故能獲得及時救濟。 9.捐助醫師留任,挹注偏遠地區醫師人力,114年預計捐  助醫師50名。 10.完備周產期醫療照護系統,建立分級分區之兒童緊急   醫療照護網絡,強化重難罕症之照護能力與品質,發   展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及網絡,規劃國家級兒童困   難診斷平臺,培訓兒童醫療專業照護人力,並發展家   庭為中心幼兒專責醫師制度。 11.完備化學災害應變體系、健全化學災害醫療應變防護   量能與中毒緊急醫療服務。 12.精進設備韌性維護、醫療量能整備、人員賦能三面向   ,提升醫療體系面對戰爭發生時之應變與整備,全方   位落實韌性國家之醫療量能並達成國際交流與合作。 13.以優化工作條件、人才培育、智慧化醫療、社會責任   四大主軸投資醫療機構發展永續維運模式。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0 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 「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奉行政院113年3月29
日院臺衛字第1131007042號函核定,總經費7,66
3,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年,本年度編
列1,752,55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業務、相關會議及演習
 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1,185千元(含資本門3
 00千元)(通訊費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5千元、物品10千元、一般事務費50千元、
 國內旅費100千元、短程車資10千元、雜項設
 備費300千元)。
2.維護及建置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相關系統,
 計列15,000千元(含資本門8,700千元)(資
 訊服務費6,30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8,700
 千元)。
3.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管理中心,計列150,70
 0千元(含資本門17,000千元)(委辦費)。
4.辦理強化急救責任醫院緊急應變及管理機制暨
 提升醫事人員及民眾醫療韌性訓練等,計列71
 ,000千元(委辦費)。
5.辦理醫療機構維生系統韌性盤點與精進計畫,
 計列18,400千元(委辦費)。
6.考察戰時醫療體系運作與韌性,計列546千元
 ;考察民防及全民防衛系統中醫療整備,計列
 306千元;考察美國災難醫療訓練,計列728千
 元;參加醫療資源之資訊調度系統及演練,計
 列235千元,合共1,815千元(國外旅費)。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急救站之設備物資規劃整備
 、強化急救站及民防醫療團隊訓練等,計列18
 0,000千元(含資本門30,000千元)(對直轄
 市政府之補助67,500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
 助112,500千元)。
8.補(捐)助醫療機構辦理急救責任醫院、急救
 站之設備韌性維護、維生設備備援及穩定能源
 系統等,計列744,300千元(含資本門594,000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372,150千元、對
 國內團體之捐助372,150千元)。
9.補助醫療機構辦理擴充急救責任醫院收治量能
 ,整備地下空間臨時收治場所等,計列408,75
 0千元(含資本門327,000千元)(對特種基金
 之補助)。
10.補助醫療機構精進災難醫療執行經驗,參與
  國際會議研習交流或實地訓練等,計列24,00
  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1.捐助國內團體辦理醫療團隊戰傷照護訓練等
  ,計列137,4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52,550,000
2000 業務費 249,100,000
2009 通訊費 5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6,3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5,000
2039 委辦費 240,100,000
2051 物品 1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0,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2078 國外旅費 1,815,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9,0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7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494,45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67,50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12,50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04,9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509,5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