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545,602,000 元()
計畫內容
1.針對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作為,研究精進
具體措施,由各榮譽國民之家安置孤苦無依、年老體衰
之榮民,照顧其生活並予適當之醫療保健及康樂活動等
,並導入智慧科技照護產品,縮短服務流程、結合安養
系統,提升榮家服務品質。發展社區照護服務,加強與
社區互動,貼近社區生活,使其身心愉快頤養天年,以
保障其基本生活及維護其身心健康,具體落實照顧弱勢
榮民之目標。
2.辦理榮民自費安養,對領有退休俸或一次退伍金之年老
體衰、無法自理生活之榮民,得以群居團體生活,受到
妥善照顧。
3.各安養機構提供場地及資源辦理關懷據點服務,依民眾
需求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
、「健康促進活動」等服務項目,並透過開放家區門診
及復健資源、定期邀請講師辦理健康講座、學習課程,
以及社工關懷等服務,發揮初級預防照顧功能。
預期成果
1.對公費就養榮民,提供社區、居家及機構式安置照顧,
滿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及居家照護,安排適當團康活動,
提升榮民活動機能,豐富榮民生活內涵,使其身心有所
托,並提升榮家占床率;另因病、傷或失能者,利用智
慧科技照護產品,能獲充分之醫療保健與護理照顧,以
有尊嚴地頤養天年。
2.對自費安養之榮民,予以收容安置,使其居有定所。
3.充實社區預防保健功能,營造高齡友善健康照顧社區文
化,鼓勵長輩參與樂齡活動,豐富生活舒緩情緒壓力。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等電費48,845 千元,天然氣或瓦斯等動力費12,932千元 ,合共61,777千元。 (2)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所需用品及耗 材756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與 按27,424人計算,每人月15,471元及春節加發 1.5個月零用金發給,連同三節加菜金每節120 元,計需5,503,183千元;就養榮民眷屬補助 費74,078千元;就養榮民亡故喪葬補助費123, 200千元,合共5,700,461千元。 |
5,762,994,000 | |||
| 2000 | 業務費 | 62,533,000 | ||||
| 2006 | 水電費 | 61,777,000 | ||||
| 2051 | 物品 | 756,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5,700,461,000 | ||||
| 4070 |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 5,700,46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