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20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201,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宣導。 2.依據社會工作師法暨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  照更新辦法等相關子法規定,辦理相關制度規劃、繼續  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教育訓練、獎勵與專門職業  及技術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類科,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及  業務年資審查工作。 3.依據志願服務法辦理志願服務聯繫會報、國際志工日活  動、志願服務教育訓練、宣導、獎勵表揚等工作,及捐  助民間團體辦理志願服務人員研習訓練、獎勵表揚、服  務觀摩活動及研討會等。 4.全國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社政防救災整合系統網站  維護管理。 5.依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規定,推動各項社區建設工作,  建構社會福利社區化基礎,辦理相關研討會、座談會及  觀摩會等。 6.依據公益勸募條例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勸募團體公益  勸募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財務查核等,並補助民間團  體辦理公益勸募法令研討會、座談會,加強民眾正確捐  款理念及強化團體責信。  
預期成果
1.落實並提升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繼續教育制度,預計  核發(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1,310張,審認開課單位  及個人繼續教育積分3,700件。 2.加強社會工作專業訓練,提升社會福利服務品質,維護  服務對象權益,預計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社工研習訓練及  推廣活動40件。 3.加強推展社會福利志願服務制度,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志  願服務教育訓練、獎勵表揚、專題研討會及宣傳推廣等  ,以激勵社會大眾發揮「助人最樂,服務最榮」之精神  ,共同投入志願服務工作行列。 4.督導地方政府輔導社區發展協會,培訓社區專業人力,  以強化其組織功能,運用社會資源,培養社區意識,促  進社區整體建設及福祉,並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建立  社區福利服務網絡。 5.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鼓勵關懷及照顧社區中之老人、  兒童、青少年、婦女及身心障礙者等弱勢族群,建立社  區福利服務網絡,改善社區居民經濟生活,提升社區居  民生活品質。 6.有效管理勸募行為,監督勸募團體捐款專案運用情形,  加強捐款運用透明度及團體責信,以妥善運用社會資源  ,保障捐款者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奉行政院113年5
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5009691號函核定,總經費
32,968,87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3,458,857
千元,執行期間為110至114年,110至113年度已
編列16,762,263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
,696,594千元,本科目編列15,000千元,其內容
如下:
1.辦理社工教育訓練等,計列14,222千元(通訊
 費41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0千元、委辦
 費12,674千元、一般事務費148千元、國內旅
 費400千元、短程車資150千元)。
2.約用人員1名,計列778千元(約用人員酬金)
 。
15,000,000
2000 業務費 15,000,000
2009 通訊費 41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7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0,000
2039 委辦費 12,67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8,000
2072 國內旅費 400,000
2084 短程車資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