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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勞動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2頁
預算機關
勞動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7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勞動法規審議、勞動法令適用疑義研議及國家賠償  業務處理。 2.辦理勞動訴願案件之審議、研究及改進。 3.強化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爭議審議  機制。  
預期成果
1.有利法案之推動及法制完備,並落實法令執行及國家賠  償制度。 2.保障人民訴願權益及維護政府施政效能。 3.增進勞工爭議審議救濟權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爭議審議 1.為保障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
 險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權益,聘請外部爭議審
 議委員13人,出席爭議審議會,需業務費780
 千元。
2.外部爭議審議委員出席爭議審議會之差旅費,
 需業務費215千元。
3.本部對於爭議審議案件認為有複核被保險人傷
 病、失能程度或職業災害之必要,及審議全民
 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報職災診療費用案件
 之特約專科醫師複核費,需業務費1,660千元
 。
4.編印裝訂爭議審議會會議資料、爭議業務相關
 法規參考資料,以及購買法律專業圖書、法規
 、爭議案卷宗等辦公事務用品,需業務費684
 千元。
3,339,000
2000 業務費 3,339,000
2030 兼職費 78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60,000
2051 物品 4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44,000
2072 國內旅費 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