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衛生福利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7頁
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24,010,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救助業務宣導。 2.照顧生活困難之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並維護其就醫  權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之生活,協助自立。 3.脫貧自立方案。  
預期成果
1.照顧全國低收入戶31萬餘人及中低收入戶33萬餘人,維  護其家庭成員就醫權益、協助其家庭自立脫貧,另協助  遭遇緊急危難之家庭度過困境,並提升地方政府與民間  團體面對天然災害因應及參與救災能力。 2.辦理急難救助紓困專案,紓解急困及時救助。 3.辦理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提升弱勢兒童與  少年未來接受高等教育及人力資本之投資。 4.拓展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提供未符合低收與中低收入戶  資格,但經濟陷困之家庭飲食及日常用品等扶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紓困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1.依據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辦理急難救助金
 之核定發給、業務研習等,計列2,075千元(
 通訊費5千元、資訊服務費35千元、保險費2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千元、物品2千元、一
 般事務費104千元、國內旅費239千元、短程車
 資2千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1,681千元)。
2.「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奉行政院113
 年5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5009691號函核定,
 總經費32,968,87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3
 ,458,857千元,執行期間為110至114年,110
 至113年度已編列16,762,263千元,本年度續
 編最後1年經費6,696,594千元,本科目編列36
 8,65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脫貧自立、在地社區實物服務拓展、
   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等所需行政費用,計列2
   2,221千元(通訊費5,740千元、資訊服務
   費5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千元、
   一般事務費15,681千元)。
 (2)約用人員1名,計列750千元(約用人員酬
   金)。
 (3)增修急難紓困專案系統,計列1,809千元(
   資本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辦理脫貧方案家庭服務人力,計列134,301
   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70,573千元、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63,728千元)。
 (5)辦理急難救助紓困專案,透過基層村(里
   )辦公處即時通報,經直轄市、 縣(市)
   政府或公所訪視核定後,提供關懷救助金
   協助及完整福利服務,保障弱勢民眾避免
   緊急危難(含訪視所需行政費),計列198
   ,761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103,830千
   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94,931千元)。
 (6)獎勵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持續存款開戶者,
   依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第13條、獎勵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
   帳戶開戶人存款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計列
   10,815千元(獎勵金)。
370,732,000
2000 業務費 23,365,000
2009 通訊費 5,74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35,000
2027 保險費 2,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5,000
2051 物品 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785,000
2072 國內旅費 239,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809,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09,000
4000 獎補助費 345,558,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74,403,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58,659,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681,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0,8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