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86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97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花東生活美學藝術展演、原創工藝、文學人才培育  及音樂深耕等業務之推廣。 2.其他配合文化部政策推動及在地文化發展之事務。  
預期成果
1.培育藝術、文學人才及促進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2.發揚在地特色生活文化,積累原創藝術人才庫,建構花  東地區生活美學推動平台。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11,60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員工在職進修、教育訓練及相關法規研討
 會,計列50千元。
2.水費20千元,電費1,041千元,合共1,061千元
 。
3.郵資60千元、電話費110千元,數據通訊費290
 千元,合共460千元。
4.館內行政資訊系統維護費,計列519千元。
5.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計列15千元。
6.車輛保險費3千元、館舍產物及辦公設備之火
 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37千元,合共40千元。
7.辦理標案審查出席費、員工講習鐘點費(含員
 工協助方案20千元、性別主流化課程6千元)
 ,計列44千元。
8.辦公室物品及油料費,計列132千元。
9.印刷、業務聯繫、接待、協調、員工文康活動
 等費用,計列176千元。
10.辦理各項行政及業務事務之約用人員7人酬金
  ,計列3,850千元。
11.外包館舍保全及清潔勞務承攬5人,計列3,22
  0千元。
12.辦公房舍維護整修費用,計列511千元。
13.車輛養護費及辦公器具保養費,計列42千元
  。
14.公務用儀器及設備養護費,計列150千元。
15.因業務需要之國內出差旅費及聘請講師於臺
  澎金馬等地區所需之差旅費,計列250千元。
16.首長特別費,計列136千元。
17.資訊硬體設備汰換188千元、雜項設備汰換31
  2千元,合共500千元(資本門)。
18.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四十條退休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
  退撫基金,計列439千元。
19.依照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
  053161號函規定辦理,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
  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12千元。
11,607,000
2000 業務費 10,656,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6 水電費 1,061,000
2009 通訊費 46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19,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5,000
2027 保險費 4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8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000
2051 物品 13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39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11,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4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000
2072 國內旅費 250,000
2093 特別費 13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8,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12,000
4000 獎補助費 451,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439,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