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061,000 元()
計畫內容
推展中部四縣市各項文化活動、藝術展演、社區營造、創
意產業、社造人才培訓、社會教育、族群共融文化近用及
營造無障礙文化近用環境等活動。
預期成果
預計於中部四縣市地區,落實文化扎根、區域文化資源整
合及強化文化公民之觀念,並推展生活美學運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 本計畫共需經費24,81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生活美學展演、藝術展演、合唱藝術推廣 、文化近用之調查與研究及藝文書籍編輯出版 等所需經費,計列12,189千元,其項目包括: (1)員工教育訓練費32千元、國內洽公出差旅 費160千元,合共192千元。 (2)辦理主題展、邀請展及展場護施維護等經 費,計列1,173千元。 (3)辦理本館志工訓練研習、保險及志工業務 交流參訪活動等經費,計列379千元。 (4)編印出版各類叢書、畫冊及文化研習活動 簡章、手冊、教材印刷等經費,計列1,440 千元。 (5)辦理各項展演活動相關媒體宣傳製作、託 播及刊登等經費,計列272千元(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 (6)辦理新型態藝術創作展演計畫、藝文人口 培育計畫、青年藝術家築夢計畫、培育青 年藝術家創作及展示計畫等經費,計列1,8 87千元。 (7)辦理各類生活美學文化研習、社會教育活 動等經費,計列2,054千元。 (8)協助辦理生活美學業務推展之約用人員4人 酬金,計列2,328千元。 (9)辦理「提升身心障礙者文化近用體驗計畫 」經費,計列201千元。 (10)辦理「中華民國114年度全國社會組合唱 比賽」經費,計列2,263千元(含依簡章 發放獎勵金1,000千元)。 2.辦理生活美學資源交流整合與推展之策劃及執 行,進行社區營造規劃、輔導、人才培育、地 方知識學、地域振興、電影藝術推廣、藝文推 廣區域美學活動及展演,辦理身心障礙藝文獎 勵、全國績優文化志工獎勵等所需經費,計列 12,581千元,其項目包括: (1)員工教育訓練費30千元、國內洽公出差旅 費200千元,合共230千元。 (2)辦理各項活動郵電通訊費、辦公用具、文 具紙張等經費,計列203千元。 (3)辦理社區營造講座、人才培育等講師鐘點 費、活動諮詢審查會議專家學者出席費、 藝文展演活動演出費及地方知識學稿費等 ,計列805千元。 (4)辦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徵選 與推廣活動及得獎人支持計畫,計列3,800 千元(含依簡章發放獎勵金1,010千元)。 (5)辦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計 列3,800千元(含依簡章發放獎勵金250千 元、勞務承攬人力1人240千元)。 (6)辦理中臺灣社區輔導訪視、藝術文化推廣 、地域振興、電影藝術推廣等計畫,計列1 ,553千元。 (7)辦理各項社造及藝文活動相關媒體宣導製 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計列50千元(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8)辦理文化性別平權相關藝文推廣活動,計 列50千元。 (9)捐助國內團體辦理社區藝文推廣等相關系 列文化活動,以落實公民文化權,計列2,0 90千元。 3.購置生活美學展演、社造業務等所需設施設備 ,計列48千元(資本門)。 |
24,818,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0,420,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62,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90,000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1,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415,000 | ||||
| 2027 | 保險費 | 35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2,328,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182,000 | ||||
| 2051 | 物品 | 1,528,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1,518,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34,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60,000 | ||||
| 2081 | 運費 | 422,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3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48,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48,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4,350,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090,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2,2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