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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28頁
預算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2,616,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作業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共需經費41,76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本館員工在職進修及教育訓練等,計列55
 千元。
2.水費540千元、電費19,213千元,合共19,753
 千元。
3.電話費(含網路)975千元、郵資150千元,合
 共1,125千元。
4.行政資訊管理系統及電腦維護費,計列249千
 元。
5.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及電動機車電池等一
 般公務所需租金,計列266千元。
6.稅捐及規費(含繳交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等20
 千元),計列58千元。
7.車輛保險費5千元、館舍建物及辦公設備之火
 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暨財產保險197千元,合
 共202千元。
8.律師諮詢費、員工在職訓練外聘講座鐘點費、
 員額評鑑及人員外補甄選審查經費等(含員工
 協助方案10千元、性別主流化訓練課程7千元
 ),計列339千元。
9.文具用品117千元、油料費69千元,合共186千
 元。
10.員工及約用人員文康活動費441千元、守衛小
  隊服裝費17千元,合共458千元。
11.館舍及宿舍環境清潔消毒(含勞務承攬9人3,
  456千元),計列4,619千元。
12.園區綠化清潔、園區與美術街雕塑品清潔維
  護(含勞務承攬8人3,072千元),計列3,990
  千元。
13.辦公房舍修繕費,計列170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76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50
  千元,合共126千元。
15.館舍安全防護保全暨全館機電相關設備及系
  統保養維運(含勞務承攬7人4,352千元),
  計列8,308千元。
16.國內出差旅費247千元、運費15千元,合共26
  2千元。
17.首長特別費,計列179千元。
18.購置辦公室事務機器等雜項設備,計列100千
  元(資本門)。
19.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四十條退休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
  退撫基金,計列1,028千元。
20.依照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
  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規定標
  準辦理,退休教育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
  計列197千元。
21.依照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
  053161號函規定辦理,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
  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90千元。
41,760,000
2000 業務費 40,345,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5,000
2006 水電費 19,753,000
2009 通訊費 1,12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49,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6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58,000
2027 保險費 20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0
2051 物品 186,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429,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2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56,000
2072 國內旅費 275,000
2081 運費 15,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
2093 特別費 179,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315,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補助及挹注 1,028,000
4075 差額補貼 197,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