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7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26,381,000 元(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計畫內容: 監督、輔導及補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 館、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 基金會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預期成果: 1.辦理藝文展演、提升館(處)務功能及終身學習效果等  。 2.營造藝文展演及多元學習環境,提升藝文場域品質。 3.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  家藝術文化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並附設演藝團隊國  家交響樂團。將透過表演藝術文化與活動之策劃、行銷  、推廣及交流,提升我國表演藝術水準及國際競爭力。 4.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落實臂距原則,  支持藝術創作自由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 本計畫共需經費203,339千元,其內容如下:
1.輔助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基本行政維持經費
 ,計列195,429千元。
2.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
 務升級計畫奉行政院104年8月5日院臺文字第1
 040040951號函、106年9月4日院臺文字第1060
 026175號函,及110年5月14日院臺文字第1100
 014231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1,050,960千元
 ,中央公務預算負擔892,791千元,執行期間
 為104至116年,104至113年已編列421,301千
 元,本年度續編第11年經費30,000千元,其中
 本計畫編列7,910千元,係輔助國立中正紀念
 堂管理處辦理主堂體改善、附屬建築環境改善
 及機電設備改善等經費。
203,339,000
4000 獎補助費 203,339,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203,3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