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6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5,19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獎補助專案及輔導、講習宣導及推廣活動  等。 2.補助辦理文化論壇。 3.辦理文化施政之研究、協調與推動。 4.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 5.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訪視、培訓及輔導  業務。 6.辦理文化替代役相關業務。 7.辦理文化活動資訊調查及統計工作。 8.辦理文化平權推廣等事項。 9.辦理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 10.辦理高齡科技與藝術應用工作。 11.建置本部與所屬機關行政、業務自動化資訊系統及維   護資訊安全。   計畫內容: 1.辦理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獎補助專案及輔導、講習宣導及推廣活動  等。 2.補助辦理文化論壇。 3.辦理文化施政之研究、協調與推動。 4.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 5.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訪視、培訓及輔導  業務。 6.辦理文化替代役相關業務。 7.辦理文化活動資訊調查及統計工作。 8.辦理文化平權推廣等事項。 9.辦理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 10.辦理高齡科技與藝術應用工作。 11.建置本部與所屬機關行政、業務自動化資訊系統及維   護資訊安全。  
預期成果
1.落實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 2.協助地方政府及團體推動文化政策公共參與機制,實踐  文化公民權。 3.結合跨部會及地方文化機關力量,促進整體文化施政。 4.獎勵績優文化工作者,以傳承文化價值與理念。 5.強化文化法人營運能力,並結合文化法人及民間資源,  促使文化政策推動順利。 6.培育文化替代役役男參與文化活動,充實文化人才。 7.推展地方文化活動資料蒐集工作,建立文化發展基礎資  料。 8.充實文化統計內容,開放資料應用,提升支援決策價值  。 9.落實文化平權發展,關照壯世代文化需求,達到文化近  用的實質平權。 10.掌握文化與淨零排放之關聯作法及世界趨勢,強化觀   念宣導及協助產業轉型。 11.提供本部與所屬機關同仁安全使用電腦環境,並維持   資訊系統及網站正常運作。 12.提供民眾任何時間與地點,可使用行動裝置查詢瀏覽   文化活動,並提供開放資料供業界加值應用。   預期成果: 1.落實文化基本法與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等相關規範  及行政措施。 2.協助地方政府及團體推動文化政策公共參與機制,實踐  文化公民權。 3.結合跨部會及地方文化機關力量,促進整體文化施政。 4.獎勵績優文化工作者,以傳承文化價值與理念。 5.強化文化法人營運能力,並結合文化法人及民間資源,  促使文化政策推動順利。 6.培育文化替代役役男參與文化活動,充實文化人才。 7.推展地方文化活動資料蒐集工作,建立文化發展基礎資  料。 8.充實文化統計內容,開放資料應用,提升支援決策價值  。 9.落實文化平權發展,關照壯世代文化需求,達到文化近  用的實質平權。 10.掌握文化與淨零排放之關聯作法及世界趨勢,強化觀   念宣導及協助產業轉型。 11.提供本部與所屬機關同仁安全使用電腦環境,並維持   資訊系統及網站正常運作。 12.提供民眾任何時間與地點,可使用行動裝置查詢瀏覽   文化活動,並提供開放資料供業界加值應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 本計畫共需經費78,00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政策規劃與研習,計列35,225千元。
 (1)規劃與推動文化基本法、文化藝術獎助及
   促進條例等相關法規及行政措施,辦理相
   關文化推廣活動等,計列17,419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25千元)。
 (2)補助與輔導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辦理文化
   論壇與網站維運及籌備2026全國文化會議
   ,計列15,570千元。
 (3)辦理施政計畫管理及追蹤考核作業,計列1
   ,376千元。
 (4)辦理文化法規法制作業,計列860千元。
2.辦理或獎勵文化施政之研究、合作推動及協調
 工作,計列10,290千元(含資本門68千元)。
3.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及文馨獎等相關業務,計列
 12,685千元。
 (1)辦理行政院文化獎與文馨獎之審查會議、
   頒獎典禮、行銷及推廣等相關業務,計列9
   ,68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25千
   元)。
 (2)辦理行政院文化獎得主獎金,計列3,000千
   元(獎勵金)。
4.辦理文化事務財團法人與文化志工之法規研修
 、訪視、培訓、輔導暨財團法人資訊系統功能
 更新及新增等相關業務,計列2,980千元(含
 資本門824千元)。
5.辦理文化替代役役男之相關甄選、訓練、輔導
 、訪視、管理及其他業務租金等,計列2,127
 千元(含資本門28千元)。
6.辦理各項法案溝通協調業務,計列1,068千元
 。
7.媒體公關召開記者會、座談會及辦理文化傳播
 推廣等相關業務活動,計列5,320千元(含資
 本門667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980千
 元)。
8.考察韓國藝文工作者身分認定相關政策及制度
 ,計列173千元。
9.辦理2025台北及高雄國際旅展參展,計列8,13
 3千元。
78,001,000
2000 業務費 62,214,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40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6,54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75,000
2051 物品 35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2,128,000
2072 國內旅費 699,000
2078 國外旅費 173,000
2081 運費 100,000
2084 短程車資 33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587,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824,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753,000
3040 權利 10,000
4000 獎補助費 14,20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00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00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50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