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74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8,607,000 元(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約用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與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約用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與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與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與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部預算員額361人,包括職員294人、駐警1人
、工友6人、技工5人、駕駛1人、聘用44人及約
僱10人,依規定編列人事費483,857千元。
483,857,000
1000 人事費 483,857,000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7,19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64,842,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36,062,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295,000
1030 獎金 69,348,000
1035 其他給與 5,122,000
1040 加班費 19,700,000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6,105,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3,781,000
1055 保險 36,4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