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78,607,000 元()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約用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與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計畫內容:
1.支應辦公房舍所需水電、通訊、清潔、保全等相關基礎
行政運作共同性經費。
2.繳納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及行政院中央聯合辦公大
樓等公共管理費用。
3.辦理約用人員酬金及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相關保險。
4.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業務。
5.辦理辦公房舍、公務車輛及辦公用器具預防性養護或局
部損壞修復。
6.辦理文書檔案、出納、庶務、人事、主計與政風等一般
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與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預期成果:
1.以良好之行政管理,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
作業效能。
2.增進公務處理時效,提高工作效率,輔助廉政工作推動
。
3.維持房舍與辦公設備使用功能及安全。
4.維持公務處理與業務聯繫需用能源及通信的穩定性,提
供良好工作環境,協助各業務單位達成工作目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部預算員額361人,包括職員294人、駐警1人 、工友6人、技工5人、駕駛1人、聘用44人及約 僱10人,依規定編列人事費483,857千元。 |
483,857,000 | |||
| 1000 | 人事費 | 483,857,000 | ||||
| 1010 | 政務人員待遇 | 7,194,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264,842,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36,062,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5,295,000 | ||||
| 1030 | 獎金 | 69,348,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5,122,000 | ||||
| 1040 | 加班費 | 19,700,000 | ||||
| 1045 | 退休退職給付 | 6,105,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33,781,000 | ||||
| 1055 | 保險 | 36,40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