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以備執行歲出預算經費不足及業務臨時之需。
預期成果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第一預備金 | 本年度預算數係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 編列。 |
3,000,000 | |||
| 6000 | 預備金 | 3,000,000 | ||||
| 6005 | 第一預備金 | 3,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