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0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65,77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 2.邀請國際教育人士訪臺。 3.推動國際華語文教育。 4.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5.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 6.辦理港澳及兩岸教育相關事宜。  
預期成果
1.加強與各國之教育交流增進實質關係。 2.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優勢。 3.招收國際學生加速高等教育國際化。 4.發展對外華語文教材及測驗、選送華語文師資、向世界  各地開展華語教育活動。 5.促進港澳及兩岸教育交流。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 本項計需經費1,484,364千元,其內容如下:
1.配合產業發展及國家人才培育政策,整合規劃
 公費留學制度並設置多元獎補助措施,辦理公
 費留學考試、各類獎學金甄試、公費留學生研
 習、獎助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實習、留遊學講
 座及留學貸款等所需經費34,076千元,包括:
 (1)試務及座談會場地租金等135千元。
 (2)召開考試委員會與諮詢委員會及考試、研
   習會等經費12,716千元。
 (3)辦理試務工作所需經費11,377千元(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86千元)。
 (4)設置留學輔導人力經費2,200千元,連同辦
   理各國交換獎學金計畫及所需人力等經費5
   ,648千元,合共7,848千元。
 (5)委託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
   留學貸款保證作業之費用2,000千元。
2.鼓勵學生赴國外交流,獎勵公費留學生(含新
 南向公費留學)國外經費419,484千元,原住
 民族公費留學生所需經費32,670千元(原住民
 族教育經費),連同身心障礙公費生所需經費
 27,885千元,合共480,039千元。
3.鼓勵赴世界各國(含新南向國家及北歐國家等
 特定國家)一流大學留學獎學金235,211千元
 。
4.補助國內大專校院與國外學校合作,藉以選送
 在校生赴國外學術機構研修或企業專業實習,
 並加強選赴新南向國家之產業實習所需經費51
 2,298千元。
5.為重點培育高階人才,與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
 置獎學金、推動外國政府或團體贈我獎學金計
 畫及本部歐盟獎學金等計畫經費195,183千元
 。
6.補助本部駐外機構辦理留學生服務聯繫所需經
 費5,300千元。
7.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利息22,257千元。
1,484,364,000
2000 業務費 34,076,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35,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5,64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763,000
2039 委辦費 13,377,000
2051 物品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00,000
2072 國內旅費 550,000
2081 運費 303,000
4000 獎補助費 1,450,288,000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5,30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000,00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1,441,9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