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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2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7,30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為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包括稅務風紀查察、 政風工作、人事業務、主計業務、財物之採購及保管、文 書、檔案、印信、車輛及廳舍等之維護管理等事務。  
預期成果
1.提供全體員工合理之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情緒,加強徵  績。 2.崇法務實,依歲出分配預算及計畫進度切實嚴格執行年  度預算。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出納及檔案管理
、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查核,稅
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政風工作之策劃及執行等
一般行政工作。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訓
 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實施
 教育訓練所需補助之教材、住宿與交通暨報名
 費等費用85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費1,860千元。
3.公務聯繫用所需電話及郵資等費用204千元。
4.影印機等事務設備租用服務費111千元。
5.辦公大樓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費5千元。
6.辦公廳舍財產保險費等計需14千元。
7.辦理稅務行政事務所需之文具、紙張、帳簿、
 備查簿籍及業務用圖書等之購置費100千元。
8.油料按機車5輛,全年度計需汽油1,560公升,
 每公升以31元編列,計需48千元。
9.汰購一般公務所需使用年限未及兩年或金額未
 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80千元。
10.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第5點及有關機關文康活動經費編列之規定,
  計需279千元。
11.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10月27
  日公保字第1031060466號函及行政院104年1
  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2565號函有關機
  關補助編制內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費之規定,
  所需健康檢查經費45千元。
12.依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公共
  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安全檢查費
  用等20千元。
13.預算書、決算書、各式員工申請書表、報告
  表、套版紙、請購單、公文卷夾及信封等印
  刷費36千元。
14.辦公廳舍清潔費449千元。
15.辦公大樓保全費695千元。
16.辦理各項講習會、專題演講、會議及典禮儀
  式等場地布置,暨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相關事
  宜等費用2千元。
17.生飲水檢驗、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蓄水池
  清潔、辦公場所噴藥消毒、辦公環境綠化、
  標示牌及指示牌製作、公務用章戳、公款匯
  撥手續費、獎牌及員工識別證製作等經費83
  千元。
18.車輛養護費9千元。 
19.辦公器具養護費49千元。
20.辦公大樓消防設備、電梯、中央冷氣空調、
  水電、機電等設備保養及維護費用740千元。
21.辦理檔案銷毀、採購案件驗收、業務輔導考
  核、會計、出納及零用金檢查與出席各項研
  討會等旅費59千元。
22.舊年度資料與檔案移送倉庫、銷毀、廢棄紙
  張清運及辦公廳舍各項設備等搬遷運費35千
  元。
23.分局長1人特別費75千元。 
24.汰購投影機等雜項設備139千元。 
25.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按退休人員1人,每
  人每年6千元,計需6千元。
5,228,000
2000 業務費 5,083,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85,000
2006 水電費 1,860,000
2009 通訊費 204,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1,000
2027 保險費 19,000
2051 物品 22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09,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8,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40,000
2072 國內旅費 59,000
2081 運費 35,000
2093 特別費 75,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39,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39,000
4000 獎補助費 6,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