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84,582,000 元(
計畫內容
1.配合國稅稽徵辦理租稅教育、宣導、訓練、納稅服務、  研究發展、規劃及考核。 2.各稅案件覆核及專案查核之規劃與執行。 3.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申報、收件及審查作業之  規劃與執行。 4.各稅之徵收、劃解、退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移送  執行等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5.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審查與各稅違章案件之查緝。 6.違章、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檢舉人獎金之核發及各稅  法規之整理、適用疑義之研議與審議。 7.課稅資料蒐集、整理、建檔、歸戶及保管之規劃、擬定  與執行。 8.以電子作業系統處理各項業務及辦理電作資訊人力訓練  。  
預期成果
1.普及租稅教育、建立誠實納稅風氣,提高納稅意願,及  精進便捷稅務措施,以營造友善租稅環境。 2.維護查核品質,增進稽徵工作效率,保障納稅義務人權  益。 3.輔導納稅義務人建立誠實申報及健全會計制度觀念,以  減少徵納雙方之紛爭,落實便民服務之工作。 4.將徵收稅款儘速繳交國庫,以利國庫調度,辦理重、溢  繳稅款之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 5.辦理間接稅之稽徵及查緝作業,遏止取巧逃漏,以達公  平課稅。 6.合法、公平、審慎處理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並對各案  加以分析,研究改進,維護稅制。 7.有效掌握稅源,建立完善資料蒐集、整理及保管作業程  序,作為勾稽審查作業之良好基礎。 8.推動稽徵業務全面自動化,建立完整課稅資料,提高作  業品質,以發揮資訊作業效益,並供內部管理參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稅款徵收及處理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
務之規劃、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欠
稅移送執行等業務之規劃、執行暨遺產及贈與稅
實物抵繳案件、擔保案件之處理等徵收工作,所
需經費如下:
1.郵寄各稅補徵案件、違章補稅案件、欠稅催繳
 案件之各項核定通知書、繳款書、處分書及遭
 退回未送達之重寄等郵資12,514千元。
2.郵寄營業稅轉帳、繳納通知、轉帳繳納證明等
 及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暨綜合所得
 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等郵資3,
 790千元。
3.郵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之
 退稅抵繳通知單、退稅抵繳證明書,營利事業
 所得稅直撥退稅劃撥通知單,退稅憑單(支票
 ),遭退回未送達退稅支票之重寄等郵資3,89
 9千元。
4.推廣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工具繳納綜合所
 得稅等經費500千元(通訊費400千元;一般事
 務費100千元)。
5.辦理各項國稅徵收等業務,租用事務性設備租
 金73千元。
6.為辦理稅款徵起,向戶政、地政機關查調資料
 ,及法院訴訟案件裁判費等規費658千元。
7.協助辦理退稅及大批開徵期間資料核對點收、
 整理通報、登錄、查詢調閱及異常案件處理等
 業務,僱用約用人員經費5,691千元。
8.協助辦理欠稅案件催繳作業及移送行政執行署
 各分署、退件資料整理、分類、送達註記、建
 檔及查調最新戶籍資料等業務,僱用約用人員
 經費2,284千元。
9.協助辦理綜合所得稅劃撥退稅標符作業及退稅
 憑單整理、登錄、核對及銷號等業務,僱用約
 用人員經費4,317千元。
10.為利訴訟事件進行,有關限制出境、禁止處
  分、停止營業處分、假扣押及行政執行等欠
  稅清理之國家賠償事件及相關訴訟延聘律師
  等經費50千元。
11.辦理國稅徵收業務及欠稅清理講習等講座鐘
  點費49千元。
12.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及欠稅清理
  等業務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材及工
  具書等消耗品,及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
  達1萬元之非消耗品70千元。
13.辦理欠稅移送行政執行案件所需拍賣、鑑價
  、估價、查詢、登報及保管等執行必要費用
  及駕駛委外經費等4,697千元。
14.為辦理稅款徵起,向法院聲請選派清算人、
  選任臨時管理人,或經法院選任本局為清算
  人,延聘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擔任訴訟
  代理人及清算人之相關費用,所需經費350千
  元。
15.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無法拍
  定之不動產相關應納稅費等9,923千元(稅捐
  及規費148千元;一般事務費9,775千元)。
16.辦理稅款徵收,印製各稅繳款書、核定通知
  書、催繳通知書、信封、海報、摺頁及講習
  會資料等1,175千元。
17.辦理稅款劃解及退稅,印製國庫退稅支票、
  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退稅憑單(支票)未
  兌領通知單及退稅抵繳證明通知書等596千元
  。
18.辦理滯納罰鍰執行業務,印製支票分期繳款
  收據、滯納稅款暨財務罰鍰繳款書等18千元
  。
19.辦理營業稅查定課徵及違章隨課等作業,印
  製繳款書、轉帳通知書及轉帳證明書等各類
  單照460千元。
20.辦理稅款徵收案件向金融機構查詢資料等手
  續費746千元。
21.營業稅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及綜合所得
  稅繳稅取款委託書透過金融機構及郵政儲金
  帳戶繳稅等轉帳手續費251千元。
22.善用資訊通信科技,提升政府為民服務品質
  及增進行政效能,鼓勵民眾利用自動櫃員機
  繳稅所需轉帳手續費102千元。
23.委託金融機構經收國稅計付手續費19,758千
  元。
24.委託便利商店、晶片金融卡及活期(儲蓄)
  存款帳戶等繳稅管道代收稅款手續費3,539千
  元。
25.委託臺灣銀行辦理綜合所得稅憑單退稅等手
  續費92千元。
26.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貨物稅及綜合所
  得稅,透過金融機構及郵政儲金帳戶直撥退
  稅案件等所需轉帳手續費2,373千元。
27.辦理各項國稅徵收、劃解、退稅、欠稅清理
  及滯納罰鍰執行等業務出差旅費174千元。
28.課稅資料移送倉庫保管等運費6千元。
78,155,000
2000 業務費 78,155,000
2009 通訊費 20,603,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3,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06,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2,29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9,000
2051 物品 7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4,032,000
2072 國內旅費 174,000
2081 運費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