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43,73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為一般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包括稅務風紀查察、
政風工作、人事業務、主計業務暨出納、採購及保管、文
書、檔案、印信、車輛及廳舍維護管理等事務暨其他一般
業務。
預期成果
配合業務部門,使各項計畫得以順利推進,並如期完成。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本分支計畫係辦理文書、事務、出納及檔案管理 ,歲計、會計及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查核,稅 務風紀之查察及維護,政風業務等一般行政工作 ,所需經費如下: 1.考試分發人員參加基礎訓練、現職人員派赴訓 練機構參加各項訓練、研習及對在職人員實施 教育訓練所需之交通費等37千元。 2.辦公廳舍水電費等31,611千元。 3.公務連繫所需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費等8,35 0千元。 4.辦公廳舍租金26,976千元。 5.租用事務性設備及電動機車電池等租金1,243 千元。 6.執行稽徵業務租用非全時公務車輛租金222千 元。 7.公務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等132千元。 8.萬華稽徵所應繳納之地價稅42千元。 9.公務車9輛、機車15輛及辦公廳舍等所需保險 費217千元。 10.為分局、稽徵所獲核定進駐辦理都更之辦公 廳舍,聘請專家協助檢視相關都市更新計畫 經費290千元。 11.辦理工程採購遴聘工程督導委員,採購評選 案及廉政會報遴聘專家學者等所需出席費66 千元。 12.為使同仁汲取新知並注入組織新氣象,營造 互動良好組織文化及強化公務人員永續發展 理念,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等規定辦理公 務人員訓練課程,聘請專家學者講授業務相 關法規等講座鐘點費77千元。 13.購置公務所需文具紙張、事務性設備耗材等 消耗品,及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 元之非消耗品5,877千元。 14.購置空調水電設備、冰水主機、冰卻水塔、 緊急發電機與高低壓電器設備等保養用耗材 ,空調濾網,飲水機濾心,緊急照明燈具及 滅火器換藥等經費2,000千元。 15.油料按公務車9輛及機車7輛,全年計需汽油1 7,196公升,每公升31元,共計533千元。 16.為利本局業務推動,辦理約僱人員甄選作業 所需經費1,533千元。 17.為籌劃準備及參加機關檔案管理金檔獎所需 經費1,219千元。 18.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第5點及相關編列規定,按職員1,601人、工 友3人、技工13人、駕駛8人、聘用人員8人、 約僱人員280人及約用人員91人,合共2,004 人,每人每年3千元,編列文康活動經費6,01 2千元。 19.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所需經費1,170千元(4,50 0元×260人)。 20.公文歸檔用各類書表、公文系統條碼、各式 信封、公文袋及卷夾、預決算書、自行收納 款項統一收據等印刷費1,605千元。 21.為應政風業務需要,辦理各項反貪倡廉活動 所需資料印製及雜支等經費42千元。 22.購買警衛人員服裝配件等經費10千元。 23.為有效推動監察工作,掌握稅務風紀狀況及 辦理風紀查察所需之聯繫訓練、資料蒐集及 印製風紀相關資料等經費42千元。 24.冷卻水塔水質處理費、生飲水檢驗、辦公場 所噴藥消毒、蓄水池清潔、辦公環境綠化、 標示牌、員工識別證、公款匯撥手續費等2,2 98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96千元)。 25.依據建築法第77條及消防法第9條規定,辦理 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簽證及消防設備安全檢 查等經費287千元。 26.辦公大樓管理、清潔及保全等經費26,074千 元。 27.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委託外包等經費2 67千元。 28.配合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辦理士林區美崙街建 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分攤款394千元。 29.配合志清大樓辦理外牆檢測分攤款139千元。 30.總局及分局、稽徵所辦公廳舍、倉庫維護整 修暨建築物公共、消防安全檢查修繕等經費1 ,397千元。 31.配合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全年度辦公房舍所 需保養、維護等分攤款125千元。 32.配合臺北市大安區行政中心外牆全面整修工 程分攤款16,772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係按1 14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算1,077千元 ×100%×35.01%=377千元。 33.中南及中北稽徵所合署辦公大樓廁所整修, 及文山稽徵所地板汰換等經費605千元。 34.配合雙連市場合署大樓屋頂防水工程分攤款7 4千元。 35.車輛養護費依規定標準編列485千元。 36.辦公器具養護費203千元,按職員1,601人, 聘用8人,約僱280人,合計1,889人,每人每 年107元計列。 37.辦公大樓電梯、中央冷氣空調、水電、機電 、消防等設備保養及維護費9,651千元。 38.以融資租賃方式汰換總局及分局、稽徵所電 話交換機系統1,991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 護費440千元;機械設備費1,551千元)。 39.配合臺北市各區行政中心全年度設施及機械 設備保養、維護等分攤款1,248千元。 40.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所需出差旅費246千元。 41.舊年度檔案移送倉庫及報廢文件銷毀等搬遷 運費1,949千元。 42.局長1人及分局長4人特別費518千元。 43.總局辦公大樓緊急發電機設備汰換工程經費1 1,450千元。 44.配合志清大樓貨梯汰換工程分攤款972千元。 45.配合臺北市內湖區行政中心電梯及空調等設 備汰換分攤款802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係按 114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算350千元 ×100%×3.384%=12千元。 46.配合臺北市文山區行政中心電費計費系統升 級更新分攤款189千元。 47.汰購電動打孔機12臺382千元。 48.總局辦公大樓消防設備汰換工程經費4,554千 元。 49.配合臺北市文山區行政中心中央空調設備更 新工程分攤款159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係按 114年度工程進度及應分攤比例計算76千元× 100%×16.9%=13千元。 50.汰購碎紙機18臺667千元、倉庫貨架8座636千 元、叫號主機13臺520千元、電動釘書機13臺 260千元、冷氣2臺160千元、空氣清淨機5臺1 53千元、儲物矮櫃4組100千元、自動烘手機6 組72千元、打包機3臺63千元、護貝機4臺59 千元、摺紙機1臺55千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 費18千元,合計2,763千元。 51.退休退職人員108人三節慰問金,每人每年6 千元,合計648千元。 |
175,948,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52,478,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7,000 | ||||
| 2006 | 水電費 | 31,611,000 | ||||
| 2009 | 通訊費 | 8,35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8,441,000 | ||||
| 2024 | 稅捐及規費 | 174,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1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33,000 | ||||
| 2051 | 物品 | 8,41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1,092,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8,973,000 | ||||
| 2066 |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688,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1,339,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46,000 | ||||
| 2081 | 運費 | 1,949,000 | ||||
| 2093 | 特別費 | 518,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2,822,000 | ||||
| 3020 | 機械設備費 | 15,346,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7,476,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648,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64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