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刑事警察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754,358,000 元()
計畫內容
1.犯罪資料及指紋分析電腦化。
2.國際刑警組織聯繫及偵防涉外案件。
3.爆炸物案件現場採證與蒐證工作訓練。
4.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5.強化通訊監察設施業務。
6.充實刑事警察設備。
預期成果
1.提升斷絕毒品供給成效。
2.阻絕詐欺犯罪源頭。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 | 本計畫係辦理預防犯罪宣導、預防犯罪資料蒐集 、整理、分析及研究、防處少年犯罪、輔導治安 顧慮人口工作之規劃、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工作與 反毒措施之策劃、執行、宣導暨檢肅治平對象之 規劃、督導事項所需經費703,293千元,包括: 1.偵辦刑案及業務處理人員特殊功績暨工作績優 獎勵金3,740千元。 2.偵破特殊、重大及涉外刑案、檢肅非法槍彈、 詐欺及治平對象等破案獎勵金131,615千元。 3.刑案現場蒐獲跡證、爆炸物處理等獎勵金756 千元。 4.查捕逃犯獎勵金1,623千元。 5.查緝重利暨地下匯兌案件及違反智慧財產權案 件等獎勵金554千元。 6.辦理全國刑事人員講習等訓練費404千元及講 座鐘點費20千元,共計424千元。 7.「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所需電話費1,840千元 。 8.「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所需系統維護費1,057 千元。 9.165反詐騙專線、全般刑案、暑期青少年預防 犯罪及辦理民眾識別詐騙與提升反詐騙意識等 宣導經費234,916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230,243千元)。 10.打擊毒品犯罪宣導經費962千元(含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600千元)。 11.辦理預防犯罪相關業務所需經費166千元,包 括: (1)辦理各級警察機關少年犯罪防制及犯罪防 治官等訓練費72千元及講座鐘點費53千元 ,共計125千元。 (2)辦理全國少年業務主管會報、暑期青少年 保護專案、防制少年犯罪等作業費及預防 犯罪網站資料編撰等費用41千元。 12.推動「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 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所需宣導經費230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30千元)。 13.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治安維護工作經費771千 元。 14.購置警察實用法令、書籍及法學資料庫服務 等經費59千元。 15.本局各偵查大隊偵辦刑案所需調取通信紀錄 費14,070千元、辦案及勤業務工作費4,850千 元,共計18,920千元。 16.辦理「強化應受尿液採驗人採驗實施計畫」 尿液檢驗費22,423千元及新興毒品尿液檢驗 費77,435千元,共計99,858千元。 17.毒品現行犯尿液全般檢驗大麻經費6,377千元 、外籍人士涉毒案件尿液快速檢驗費701千元 及聲請羈押案件毒品原物快速檢驗費2,033千 元,共計9,111千元。 18.全國各警察機關刑事辦案工作費26,979千元 。 19.辦理國會、政府機關及國內外媒體聯繫聯誼 及民眾參觀訪問等所需經費252千元。 20.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分攤經費1,770千元。 21.分攤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計畫費用1,600千 元。 22.偵辦重大刑案及現場勘查等旅費284千元。 23.保全當舖業務督考、經濟案件調查督導、緝 (拾)獲非法槍彈處理流程專案清查、全國 治安管制系統及e化勤務指揮管制系統實地查 核作業等旅費113千元。 24.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所需經費1,758 千元,包括: (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相關經費1,133千元。 (2)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相關事務所需旅費1 20千元。 (3)辦理遣返接運兩岸刑事犯、兩岸警方相互 交換跨境犯罪情資與共同偵辦重大跨境犯 罪刑事案件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參訪交流 暨舉辦研討會,所需大陸地區旅費505千元 。 25.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及防制詐欺犯罪 民眾攔阻等獎勵金57,743千元。 26.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少年偏差行為 輔導業務,係奉行政院110年7月29日院臺衛 字第1100180390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13年 5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5009691號函同意修正 計畫,計畫總經費344,474千元,計畫分4年 辦理,111至113年度已編列238,282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06,192千元,補助各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 導人力經費。(經常門) |
703,293,000 | |||
| 1000 | 人事費 | 138,288,000 | ||||
| 1030 | 獎金 | 138,288,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01,070,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476,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840,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057,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3,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96,60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17,000 | ||||
| 2075 | 大陸地區旅費 | 505,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63,935,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52,699,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53,493,000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57,74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