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原住民族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83頁
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2,77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劃、  協調、審議及推動。 2.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5.研擬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制並辦理原住民  族土地建地合法化輔導計畫。 6.規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7.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實施計畫(含部落山林文化地  圖)。  
預期成果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臚列如下: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促進原住民取得祖先原     使用之土地權利,以安定原住民生計。   (2)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   (3)建構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使用機制,以符合原住民族     土地使用需求,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耕地     及殯葬用地不足問題。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     劃、協調、審議及推動工作,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2.完備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地籍資料轉檔更新、異地備份、  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及系統  功能增修等工作。 3.遏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及濫墾、濫建,增進國土保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4.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費
 62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研
 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26千
 元。
3.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更新
 及委外收取租金等經費9,500千元。〈委辦費
 〉
4.辦理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務及保留地之訴
 願、行政訴訟等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250千
 元。
5.辦理地權業務研討會議、法規教育訓練及電腦
 建檔等業務經費1,287千元。
6.辦理地權業務所需國內旅費245千元及短程車
 資70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
 4.政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業務經費共
 計33,663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163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9,500千元〉
8.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相關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業務費〉
48,103,000
2000 業務費 14,440,000
2009 通訊費 6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000
2039 委辦費 9,5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37,000
2072 國內旅費 245,000
2084 短程車資 70,000
4000 獎補助費 33,663,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163,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9,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