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2,77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劃、
協調、審議及推動。
2.辦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暨複丈分割工作計畫。
3.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
4.辦理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5.研擬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機制並辦理原住民
族土地建地合法化輔導計畫。
6.規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及劃設作業。
7.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實施計畫(含部落山林文化地
圖)。
預期成果
1.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臚列如下:
(1)辦理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促進原住民取得祖先原
使用之土地權利,以安定原住民生計。
(2)輔導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
(3)建構原住民族土地合理使用機制,以符合原住民族
土地使用需求,解決原住民族部落居住用地、耕地
及殯葬用地不足問題。
(4)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整體政策及相關法令之規
劃、協調、審議及推動工作,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2.完備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地籍資料轉檔更新、異地備份、
全國教育訓練、資訊安全、系統維護、線上輔導及系統
功能增修等工作。
3.遏止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及濫墾、濫建,增進國土保
育及土地永續經營和利用。
4.調查及劃設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保障原住民族土地
權利。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2 | 原住民族土地地權經費 | 1.辦理原住民保留地之地權管理業務所需通訊費 62千元。 2.辦理原住民保留地地權管理相關計畫、法令研 修及研討會等所需專家學者出席審查費等26千 元。 3.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管理維護更新 及委外收取租金等經費9,500千元。〈委辦費 〉 4.辦理權利回復計畫工作專案服務及保留地之訴 願、行政訴訟等所需人力及業務經費2,250千 元。 5.辦理地權業務研討會議、法規教育訓練及電腦 建檔等業務經費1,287千元。 6.辦理地權業務所需國內旅費245千元及短程車 資70千元。 7.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等( 包含1.所有權移轉2.資訊系統維護3.臨時人力 4.政策法令意見交流5.複丈分割)業務經費共 計33,663千元。〈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4,163 千元,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29,500千元〉 8.辦理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計畫相關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業務費〉 |
48,10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4,44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62,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6,000 | ||||
| 2039 | 委辦費 | 9,50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53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45,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70,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3,663,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4,163,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9,5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