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7,440,000 元(
計畫內容
掌理文書、印信、檔案、出納、庶務、會計、統計、人事 、政風等事務及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執行與維護。  
預期成果
本計畫均為經常事務性工作,支援各項工作計畫之達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現職員工進修、研習等相關費用60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電費等287千元。
3.公務所需電話、數據通訊及郵資等費用130千
 元。
4.資訊設備維護等費用110千元。
5.公務車輛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及檢驗費等21千
 元。
6.公務車輛、辦公廳舍及物品設備火災及公共意
 外等保險費70千元。
7.聘請專家學者授課講座鐘點費等4千元。
8.文具紙張、法令書刊、碳粉、電腦耗材及公務
 車輛油料費等350千元。
9.文康活動費按員工(含約聘僱)每人每年3千元
 編列132千元。
10.辦公廳舍清潔維護、保全、消防及建物安全
  檢查申報、雜支等費用214千元。
11.房屋建築保養維修費用6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保養維修費用80千元。
13.空調系統、電梯、電力、消防設備及監視系
  統等各項設施養護費76千元。
14.辦理行政業務之差旅費用100千元。
15.處長特別費依規定標準每月18.1千元編列全
  年合計218千元。
16.退休退職人員及因公傷亡遺族三節慰問金按
  每人每年6千元編列48千元。
1,960,000
2000 業務費 1,912,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60,000
2006 水電費 287,000
2009 通訊費 13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1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1,000
2027 保險費 7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2051 物品 3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4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000
2072 國內旅費 100,000
2093 特別費 218,000
4000 獎補助費 4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