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8,256,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督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等活動,8.強化國內外人權交 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教育、推廣與交流 1.辦理國際人權交流研討會、國際人權公約系列
 活動及人權成果發表等所需經費8,000千元。
2.邀請國內外人權及公民團體、專家學者等參與
 及來台辦理教育、交流、諮詢、食宿交通接待
 等所需經費6,500千元。
3.辦理人權教材開發、編譯、製作及人權教育推
 廣活動等所需經費10,976千元。(含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3,000千元)
4.與政府機關、學校、國內外團體等合作辦理人
 權課程研習、座談及培訓等所需經費6,900千
 元。
5.訪視及協助各政府機關等人權教育等所需經費
 1,500千元。
6.出席國際性人權組織會議及赴國外人權等機
 構、團體交流等所需經費4,000千元。
7.辦理教育、推廣與交流所需國內差旅、短程車
 資等所需經費160千元。
38,036,000
2000 業務費 38,036,000
2009 通訊費 4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0,000
2051 物品 6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2,126,000
2072 國內旅費 150,000
2078 國外旅費 4,000,000
2081 運費 5,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