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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7,31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14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05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62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2,808千元。
 (3)通訊費2,74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28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 其他業務租金192千元,係辦理卷證數位
   化租用掃描機設備等租金。
 (6)稅捐及規費22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7)保險費154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工
   等之保險費。
 (8)物品1,678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32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99
     千元。
   <3>車輛油料費432千元,係按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1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7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622千元。
 (9)一般事務費3,215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357千元,係按員工106人及
     約用人員13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46千元,係按檢察
     官8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4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01千元。
   <5>法警制服費107千元。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50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654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680千元。
   <9>一般行政事務經費70千元。
   <10>法律座談、檢察官等會議經費4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543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37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38千元,係按公務機車5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3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4年未滿6
     年者3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
     上者2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99千元,係按職員94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44千元。
 (13)國內旅費13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9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3,140,000
2000 業務費 13,05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625,000
2006 水電費 2,808,000
2009 通訊費 2,745,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28,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9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2,000
2027 保險費 154,000
2051 物品 1,67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21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43,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7,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44,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4000 獎補助費 9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