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7,487,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406,434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9,464千元,係職員240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5,784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7人及工友5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61,825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
4.其他給與4,142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30,70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21,397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23,122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406,434,000
1000 人事費 406,43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59,464,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5,784,000
1030 獎金 61,825,000
1035 其他給與 4,142,000
1040 加班費 30,70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21,397,000
1055 保險 23,1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