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4,62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886,194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607,227千元,係職員605人
 之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8,508千元,係駕駛12人及工
 友8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119,97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
 金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8,600千元,係休假補助。
5.加班費53,36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
6.退休離職儲金39,440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49,08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886,194,000
1000 人事費 886,19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07,227,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8,508,000
1030 獎金 119,970,000
1035 其他給與 8,600,000
1040 加班費 53,361,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9,440,000
1055 保險 49,0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