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法醫研究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頁
預算機關
法醫研究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6,08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身體、病理及死因、毒藥物、刑事證物之勘驗、檢驗 及研究,法醫人員之培訓及其他有關法醫學之研究及發展 等業務。  
預期成果
提昇法醫鑑驗品質、增進法醫鑑識能力,加強鑑識人員專 業訓練,充實法醫業務知能,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血清證物鑑定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5,600千元,其內容如
下: 
1.資訊服務費400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維
 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2.物品3,019千元,係辦理去氧核醣核酸、血清
 證物鑑定、實驗研究等耗材。
3.一般事務費550千元,係委外業務血清證物資
 料建檔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 
4.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631千元,包括: 
 (1)血清證物鑑定之精密儀器及相關設備養護
   經費1,410千元。
 (2)去氧核醣核酸儲存室相關設備養護經費221
   千元。
5,600,000
2000 業務費 5,6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00,000
2051 物品 3,01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5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