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95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2.辦理購置辦公設備。  
預期成果
1.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2.提高工作效率,俾利公務推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3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水電費43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94千元。
2.稅捐及規費1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千元。
3.保險費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4.兼職費115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
5.物品24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9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21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3千元。
6.一般事務費6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動等
 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2人,每人每年3,
 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28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維
 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83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63千元,係各型車輛4輛
   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0千元,按職員(
   含法警、約聘僱人員)20人,每人每年1,04
   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800
 元計列)。
1,231,000
2000 業務費 1,231,000
2006 水電費 43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9,000
2027 保險費 5,000
2030 兼職費 115,000
2051 物品 249,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6,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8,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83,000
2093 特別費 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