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7,23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07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2,061千元,包括:
 (1)水電費7,42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69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154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800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設
   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148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75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73千元。
 (4)保險費32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22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0千元。
 (5)物品1,01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6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辦公事務費352千元。
 (6)一般事務費68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28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93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52千元,係各型車輛
     32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20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210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2,079,000
2000 業務費 12,061,000
2006 水電費 7,423,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48,000
2027 保險費 322,000
2051 物品 1,01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84,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32,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72,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