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7,91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92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760千元,包括:
 (1)水電費3,41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7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34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2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設
   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4)保險費6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7千元。
 (5)物品1,853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24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3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791千元。
 (6)一般事務費60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200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1,21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03千元,係各型車輛
     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93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84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62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7,922,000
2000 業務費 7,760,000
2006 水電費 3,41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2,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0,000
2027 保險費 69,000
2051 物品 1,85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0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1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6,000
2093 特別費 130,000
4000 獎補助費 162,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