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45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辦案維持率。 二、有效防制竊盜、贓 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 三、辦理民事調解及 執行業務。四、辦理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業務。 五、 辦理少年事件審理及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六、加強 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七、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 護法人之健全發展。 八、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提高民事案件上訴結案速度。 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 案維持率及辦理速度。 三、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或兒童儘量裁定予以感化教育,以減少犯罪,安定社 會。 四、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人登記事件。 五、民事事件業務34,800件。六、刑事案件業務23,155件 。七、民事強制執行業務90,000件。八、家事事件業務8, 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九、少年事件業務2,000 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1,500人。十、公證業 務2,200件、提存業務1,2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70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1,895千元,係郵資費。
2.委辦費2,735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8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5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2,937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17,705,000
2000 業務費 17,705,000
2009 通訊費 11,895,000
2039 委辦費 2,735,000
2051 物品 8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7,000
2072 國內旅費 2,9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