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45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辦案維持率。 二、有效防制竊盜、贓
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等犯罪。 三、辦理民事調解及
執行業務。四、辦理家事事件審理及調查等業務。 五、
辦理少年事件審理及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六、加強
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七、加強法人登記之審核,以維
護法人之健全發展。 八、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提高民事案件上訴結案速度。 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之辦理,以提高刑事辦
案維持率及辦理速度。 三、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
少年或兒童儘量裁定予以感化教育,以減少犯罪,安定社
會。 四、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審核法人登記事件。
五、民事事件業務34,800件。六、刑事案件業務23,155件
。七、民事強制執行業務90,000件。八、家事事件業務8,
3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九、少年事件業務2,000
件、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1,500人。十、公證業
務2,200件、提存業務1,200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7,70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1,895千元,係郵資費。 2.委辦費2,735千元,係辦理民事執行業務委外 拍賣變賣代辦經費。 3.物品81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4.一般事務費57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5.國內旅費2,937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
17,705,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7,70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1,895,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735,000 | ||||
| 2051 | 物品 | 81,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7,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93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