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62,21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3 |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8,39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75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50千元。 2.通訊費2,921千元,包括: (1)數據通訊月租費793千元。 (2)電話等通信費61千元。 (3)郵資費2,067千元。 3.資訊服務費8,519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關 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86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辦 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24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7千元。 7.物品12,7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45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997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36,73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949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2,245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16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758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759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5,849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6,775千元。 (8)古蹟營運維護所需經費407千元。 (9)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4千元。 (10)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500千元。 (11)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12千元。 (12)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95千元。 (13)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71千元。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65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372千元,係司法新廈法庭 背板汰換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55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96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934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12.運費332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13.短程車資19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
78,392,000 | |||
| 2000 | 業務費 | 78,392,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75,000 | ||||
| 2009 | 通訊費 | 2,921,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8,519,000 | ||||
| 2027 | 保險費 | 27,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864,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447,000 | ||||
| 2051 | 物品 | 12,78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6,735,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8,372,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6,15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968,000 | ||||
| 2081 | 運費 | 332,0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19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