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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571,000 元(
計畫內容
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建築計畫。  
預期成果
疏解辦公廳室擁擠現象,提升服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擴遷建辦公廳舍計畫 1.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
 建築計畫總經費2,763,713千元,分9年辦理,
 110至113年度已編列38,791千元,本年度續編
 第5年經費25,571千元(包括公共藝術設置費0
 千元),尚待編列2,699,351千元。
2.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
 建築計畫工程管理費按直接工程成本提列0.43
 %,計8,547千元(本年度編列1,709千元),
 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
 內執行。
25,571,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5,571,00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5,5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