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83,03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31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7,238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2千元。
   <2>郵資費10千元。
 (3)資訊服務費3,827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4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45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0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91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59千元。
 (7)物品4,065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08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2,816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11,915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359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
     方案等經費1,198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592千
     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18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850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713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4,661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6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訟訴輔導)352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4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78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163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48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2,642千元,係法庭及法官
   辦公室走道天花板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720千元,係電
    氣設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58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58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8千元。
2.設備及投資2,076千元,包括: 
 (1)法官用事務機等機械設備1,217千元。
 (2)購置冷氣機、影印機等雜項設備費859千元
   。
29,314,000
2000 業務費 27,23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2009 通訊費 32,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827,000
2027 保險費 4,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4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0
2051 物品 4,065,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915,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64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20,000
2072 國內旅費 588,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76,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1,217,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85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