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10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與行政訴訟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辦理行政訴訟審判業務,本年度預定辦理8,000件,其中
高等行政訴訟庭800件、地方行政訴訟庭7,200件,依施政
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1 | 辦理高等行政訴訟庭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39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70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26千元。 (2)郵資費47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12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20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39千元。 (3)調解報酬253千元。 3.物品834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5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600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41千元。 (4)辦理法學研討會經費38千元。 4.一般事務費606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48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7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56千元。 5.國內旅費486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69千元。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59千元。 (3)特約通譯旅費19千元。 (4)調解委員旅費339千元。 |
2,939,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939,000 | ||||
| 2009 | 通訊費 | 701,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12,000 | ||||
| 2051 | 物品 | 834,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606,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8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