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01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依施政計畫預定進度,按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18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9,170千元,包括:
 (1)水電費5,78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5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5,626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10千元。
 (2)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88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1千元。
 (3)保險費72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8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4千元。
 (4)物品1,41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9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410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612千元。
 (5)一般事務費31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04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90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34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35千元,係各型車輛
     11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99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94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21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按每月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9,188,000
2000 業務費 9,170,000
2006 水電費 5,786,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9,000
2027 保險費 72,000
2051 物品 1,41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12,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02,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34,000
2093 特別費 218,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