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6頁
預算機關
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5,580,000 元(
計畫內容
持續密注港澳情勢發展,適時採取相關應處作為,確保國 家安全及利益;檢視交流規範及管理機制,完善交流秩序 ,保障民眾權益;維持駐港澳機構運作,務實推動臺灣與 港澳交流;關懷服務在臺港澳人士,妥處人道援助事宜。  
預期成果
掌握及研判港澳及蒙藏情勢,預為研議可能發展及應處作 為;完善交流規範及機制,確保國家安全;有序推動臺灣 與港澳交流互動,維繫臺港澳關係正向發展,確保國人權 益與福祉;建構在臺港澳人士聯繫及服務網絡,加速適應 在臺生活,貢獻臺灣社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臺灣與港澳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 加強臺灣與港澳相互交流及合作,增進港澳人士
對我多元發展之瞭解,以強化彼此互利互惠之基
礎,編列:
1.因應港澳情勢發展,務實推動臺灣與港澳間經
 貿、文化及學術等民間交流與人員往來;辦理
 港澳青年探索體驗及參訪等活動,促進其對臺
 灣多元文化與各層面發展之瞭解等經費3,882
 千元。
2.加強維繫與港澳臺鄉、臺商之聯繫交流,辦理
 相關交流活動,瞭解臺灣各項建設及發展,並
 配合辦理接待工作等經費1,178千元。
3.強化推動與在臺港澳人士及團體之聯繫交流與
 合作,以座談、研討會等方式,協助適應臺灣
 社會;協處港澳人士在臺緊急、突發及重要事
 件之關懷探視、慰問等經費3,058千元。(含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
4.赴港澳辦理有關臺灣經貿或文化等展演活動,
 促進臺灣與港澳之相關交流與合作等經費862
 千元。
5.辦理急難救助欠款追償之法律規定應繳納之各
 項規費及訴訟費用80千元。
6.協助民間社團辦理有關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或
 團體之交流、互訪合作;及輔導國內與港澳事
 務相關之民間團體辦理港澳交流業務等經費3,
 068千元。
7.協助在臺之港澳學生社團辦理活動,以及推廣
 來臺升學事宜等經費630千元。
12,758,000
2000 業務費 9,060,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09 通訊費 50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12,000
2039 委辦費 3,88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214,000
2072 國內旅費 42,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
4000 獎補助費 3,698,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69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