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325,000 元()
計畫內容
1.消費者保護政策、綱領之研擬及修訂;消費者保護教育
之推廣及人員培訓;國際消費者事務合作及交流之推動
等。
2.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執行之督導及協調等;消費者保
護團體之扶植及公告。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之研修、釋疑,消保法規及判決
等資料蒐集與出版。
4.加強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聯繫及推動消費者爭議調解委
員會業務;協調處理重大消費事件;強化商品或服務之
查核檢驗。
5.督導協調權責機關持續精進落實食安五環各項推動政策
,並精進食安風險預警、食安聯合稽查、食品雲資訊運
用及持續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食安風險
溝通教育等食品安全核心工作計畫。
6.研議食品安全管理強化政策、審查法案、核議及管考食
品安全重大計畫。
7.籌辦重大食品安全會議,追蹤並協調部會辦理會議決議
事項。
預期成果
1.研訂115-116年度消費者保護計畫及檢討修正相關政策
綱領、辦理教育宣導及研習等活動提升消費意識、出席
國際消費者保護相關國際組織會議,加強國際合作及交
流。
2.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提供充分正確之消費資訊及落實消
費者保護措施;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共同推展
消費者保護工作。
3.研修消保法規及核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釐清消保法適用疑義,國內外消保法規、判決等資料
之蒐集、翻譯與出版,以強化法制,落實消費者權益之
維護。
4.強化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聯繫及處理消費爭議調解能力
;協調處理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加強市售商品及服務之
查核檢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5.藉由跨部會協調與合作,落實食安五環各項推動政策,
精進食安風險預警與聯合稽查制度、整合運用食品雲資
訊、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及強化風險溝通
與教育等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6.透過跨部會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系統化稽查高
風險產品,協調農業部及衛福部,強化市售農產品產地
鑑別、標示及農產品溯源追蹤等,以防堵不安全食品流
入食品供應鏈或農產品混裝販售等食安問題。
7.整合應用食品雲勾稽跨部會資料,推動農安食安環安資
料庫整合與應用、透明化專區及跨部會學校午餐查詢專
區,以及蒐集食安情資及預判預警食安風險,杜絕非法
食品,讓民眾吃得安心。
8.整合跨部會並協調推動及督導食品安全管理政策與措施
,強化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消費者保護官業務 | 本項計需經費3,81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接洽公務所需之郵電費48千元。 2.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或講習所需租 車費30千元。 3.為全國各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投保意外險及 醫療險等400千元。 4.辦理查核檢驗業務所需學者專家出席費50千元 ,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消費者保護官 之培訓及職權加強等業務所需講師鐘點費60千 元,合共110千元。 5.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1,190千元。 6.辦理查核檢驗業務、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 報或講習所需文具紙張、碳粉等消耗品109千 元。 7.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聯繫會報所需場地佈置 及雜支等經費203千元,辦理消費者保護官之 培訓及職權加強業務所需場地佈置及雜支等經 費85千元,辦理市售商品查核檢驗業務所需採 樣費270千元、雜支59千元及相關工作勞務服 務費(2人)1,078千元,合共1,695千元。 8.辦理市售商品食品檢驗專案採樣所需國內旅費 126千元,配合民意代表、消保團體與地方政 府召開之記者會或案件協商處理及派遣員工出 差所需國內旅費70千元,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 官聯繫會報或講習所需國內旅費39千元,合共 235千元。 |
3,81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817,000 | ||||
| 2009 | 通訊費 | 48,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30,000 | ||||
| 2027 | 保險費 | 40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10,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190,000 | ||||
| 2051 | 物品 | 10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695,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23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