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56,697,000 元(
計畫內容
1.智慧財產權之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推行與訓練等;智  慧財產權相關組織之資料交流、圖書蒐集典藏、本國專  利資料英譯、月刊及年報相關出版與發行、各服務處在  地化諮詢服務。 2.專利權管理、企劃及推廣;專利案件之申請及審查。 3.商標行政事務及管理、商標各類申請案件之審查。 4.著作權法制研究及審議調解諮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輔導監督、著作權法令教育及推廣、協調查禁仿冒等工  作。 5.營業秘密保護之推廣及交流活動等。 6.業務電子化推動、規劃、建置、維運等工作。  
預期成果
1.藉由政策擬定施政方向,透過建立計畫制度與分析,加  強拓展國際合作及專業訓練,以落實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辦理本國專利資料英譯作業,促進與智慧財產權相關  組織之資料交流與合作;蒐集典藏圖書及館際合作;出  版發行月刊、年報;各服務處提供在地化諮詢服務。 2.辦理專利案件審查,並完成委託辦理專利生物寄存工作  ,預定辦結專利新案、再審查、舉發及行政救濟等申請  案審查。 3.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定及  廢止等申請案審查暨延展及異動等商標權管理。 4.建立完整著作權法制體系,落實主管機關執法功能,協  調查禁仿冒,提升國民智慧財產權觀念。 5.協助產學研完善營業秘密保護機制,推廣落實營業秘密  保護。 6.推動業務電子化及擴增線上服務,確保各項資訊服務正  常維運及資訊基礎設施平台可用性。 7.衡量指標:   (1)訓練方面,預計完成兼任專利審查委員研討會約80     人參加;辦理專利及商標各級審查人員訓練,參訓     人數約計60人,另薦送並補助約17人次參加國內教     育訓練單位相關課程,以提升審查委員專業素質、     提高審查品質、強化審查人員審查能力。   (2)推廣方面:     <1>舉辦線上及實體北中南專利法令說明會等約4場次       ,預計300人次參加,加強民眾對於智慧財產的認       識並建立正確尊重及保護觀念。     <2>預計巡迴全國各級學校、公司、政府機關舉辦法       令教育講習30場,以建立全民正確之智慧財產權       法制觀念為目標。   (3)每年出席WTO/TRIPS會議、APEC/IPEG會議及雙邊IPR     諮商會議,透過國際談判及合作,落實智慧財產保     護。   (4)預計完成專利權管理888,385件、程序審查79,915件     、設計審查7,300件、新型形式審查15,806件、早期     公開前審查51,928件、發明專利審查43,500件、新     型技術報告705件、審結專利再審查案6,905件及舉     發案374件、辦理訴願及行政訴訟答辯(以實際件數     為準)。   (5)辦理商標案件審查,預定辦結商標註冊、異議、評     定及廢止等申請案審查110,860類,分割申請案審查     365件,延展申請案管理51,020類及異動等商標權管     理25,78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國際合作及資料服務 1.企劃研究與國際合作:本計畫係擬定整體性、
 前瞻性與服務性之智慧財產權政策,並參與智
 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全球合作、區域合作及雙
 邊合作等相關計畫,計需經費2,369千元,包
 括:
 (1)聘請英文顧問協助辦理涉外事務等所需稿
   費1,306千元。
 (2)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0千元。
 (3)參加亞太經合會議(APEC)之智慧財產權會
   議及研討會4人次各7天,計需大陸地區旅
   費335千元。
 (4)國外旅費708千元:
   <1>參加世界貿易組織會議(WTO)等多邊組織
     之智慧財產權會議及研討會3人次各10天
     ,計需333千元。
   <2>出席臺美、臺歐盟及臺日等雙邊相關會
     議及交流訪問10人次各10天,計需375千
     元。
2.智慧財產權之推行: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產權
 相關業務之推行,促進民眾了解智慧財產權取
 得方式及其重要性,亦可建立智慧財產權之正
 確觀念等,計需經費715千元,包括:
 (1)辦理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及其他活動之
   租金40千元。
 (2)辦理為民服務相關業務之人員保險8千元。
 (3)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諮詢等兼職費5千元
   。
 (4)購置文具紙張及資訊周邊相關耗材等消耗
   品76千元。
 (5)邀請國外專家學者來臺授課;辦理為民服
   務、智慧財產權國際研討會等一般事務費4
   78千元。
 (6)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97千元。
 (7)洽公短程車資11千元。
3.專業技術人員研究訓練:本計畫係辦理智慧財
 產權之專業人員訓練,進行專利及商標業務講
 習,以提升審查委員之專業素質及提高審查品
 質,落實審查委員之基礎審查能力等員工在職
 訓練,計需經費1,443千元,包括:
 (1)薦送人員參加國內教育訓練單位(學校)相
   關訓練課程所需補貼之學分費及雜費等教
   育費240千元。
 (2)辦理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訓練及分攤考試錄
   取人員實施集中訓練等訓練費952千元。
 (3)辦理策略規劃研討會等其他業務租金21千
   元。
 (4)辦理語文研習班、策略規劃研討會等聘請
   講師授課之講座鐘點費37千元。
 (5)購置獎狀夾等消耗品2千元。
 (6)辦理策略規劃研討會議等一般事務費189千
   元。
 (7)接洽公務及參加會議等差旅費2千元。
4.智慧財產權資料之蒐集:蒐集國內外智財專業
 圖書及期刊,供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使用,並
 提供國內社會大眾查詢,計需經費2,237千元
 ,包括:
 (1)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及訂購線上知識庫
   等權利使用費1,617千元。
 (2)參加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之會員年費3千元
   。
 (3)購置國內外智財專業圖書、期刊及報紙等
   消耗品562千元。
 (4)協助專利審查人員利用館際合作(NDDS)管
   道向各圖書館申請專利及非專利文獻資料
   等一般事務費15千元。
 (5)圖書安全系統之設施養護費32千元。
 (6)寄送各服務處換修電腦等運費8千元。
5.智慧財產權資料編譯與出版:辦理智慧財產權
 相關叢書之編譯及出版,蒐整及擴散各國智慧
 財產權之制度、法令規章及申請程序;又促進
 專利資訊交流及我國專利資料國際化,實屬專
 利資料庫整備之基石,持續將我國發明及新型
 專利英譯資料納入國際資料庫,並於網頁提供
 全球人士查詢檢索,亦需製作光碟與外國專利
 機構交換,計需經費43,680千元,包括: 
 (1)本國發明公開案及新型專利資料之翻譯費
   與審查費6,600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撰稿
   與審稿費及英文年報潤稿費等726千元。
 (2)編製發明公開公報與專利公開說明書數位
   化12,244千元、編製專利公報與專利公告
   說明書數位化22,125千元、編製商標公報4
   9千元、智慧財產權月刊美編排版暨電子書
   及印製智慧財產局年報438千元、檔案電子
   化事務性協助費用1,498千元等一般事務費
   。
6.智慧財產權資訊服務:辦理推廣智慧財產權之
 相關資料,輔導工商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相關
 資訊以掌握產業發展趨勢,提升研究開發能力
 ,計需經費3,343千元,包括: 
 (1)派員參加業務相關課程訓練費2千元。
 (2)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水費16千元。
 (3)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電費536千
   元。
 (4)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電話費
   及寄送郵資等190千元。
 (5)新竹、台南服務處辦公室租金1,129千元。
 (6)各地服務處購置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48千元
   。
 (7)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管理費、
   保全及辦公環境清潔等一般事務費1,239千
   元。
 (8)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之設施養
   護費51千元。
 (9)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接洽公務
   、參加會議及辦理說明會等差旅費32千元
   。
53,787,000
2000 業務費 53,787,000 34,325,000 19,462,000 56.70%
2003 教育訓練費 1,194,000
2006 水電費 552,000
2009 通訊費 190,000 46,000 144,000 313.04%
2015 權利使用費 1,617,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90,000 6,608,000 -5,418,000 -81.99%
2027 保險費 8,000
2030 兼職費 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669,000 1,582,000 7,087,000 447.98%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000
2051 物品 788,000 104,000 684,000 657.69%
2054 一般事務費 38,275,000 6,780,000 31,495,000 464.5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3,000 12,000 71,000 591.67%
2072 國內旅費 151,000 154,000 -3,000 -1.95%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335,000 280,000 55,000 19.64%
2078 國外旅費 708,000
2081 運費 8,000
2084 短程車資 11,000 4,000 7,000 175.00%